為調動養殖場(戶)飼養能繁母豬的積極性,促進生豬養殖業持續快速發展,近日,我市下達2011年能繁母豬補貼資金1255萬元(不含溫縣)。其中:中央資金943.6萬元,省級資金188.7萬元,市級資金123.2萬元。中央、省補貼資金按照我市2010年底能繁母豬存欄量,并結合2011年核查的能繁母豬數量進行核算,市級補貼資金則按照今年核查的能繁母豬數量作為補貼的依據。
根據《河南省2011年能繁母豬補貼實施方案》的有關規定,本次補貼對象是:全市所有飼養能繁母豬的場(戶),包括規模養殖場、養殖戶、種豬場和散養戶。納入補貼范圍的能繁母豬指產過一胎仔豬、能繼續繁殖仔豬的母豬。補貼標準是:能繁母豬補貼標準為每頭100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60%,計60元,地方財政負擔40%,計40元。地方財政負擔的40元中,省級財政負擔30%,計12元,省轄市財政負擔20%,計8元,縣級財政負擔50%,計20元。補貼發放方式是:縣級財政部門通過“一卡通”或“一折通”的形式將補貼資金直接兌付到養殖場(戶)。暫時不具備實行“一卡通”或“一折通”的地方,可以采取直接發放現金的方式兌現補貼資金。
能繁母豬補貼資金的下達,標志著我市又一惠農政策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