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財政廳、省林業廳聯合下達我市2010年8月-2011年8月森林植被恢復費591.1萬元,涉及我市修武、武陟、博愛、沁陽4縣(市)及山陽、解放、中站、馬村4區。根據《河南省森林植被恢復費征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的要求,此項資金專項用于林業主管部門組織的植樹造林、恢復森林植被,包括調查規劃設計、整地、造林、撫育、護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資源管護等方面的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