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審報告
焦財審概字[2011]20號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對焦作市縫山公園綠地、龍源湖公園東入口廣場、盆景基地綠化項目實施項目概算進行審查,現將審查意見告知如下:
一、 工程概況:
縫山公園南側綠地改造按照公園標準進行設計建設,用地面積13.4萬平方米,建設內容包括園路、廣場、設置園林小品、安裝景觀燈、護欄等。龍源湖東入口廣場綠化改造總面積6114平方米,建設內容包括修建園路、廣場、設置園林小品、安裝景觀燈、景觀石、綠化美化等。盆景基地項目總面積20000平方米,建設內容包括場地平整、修建管理用房、安裝大門、綠化等項目。資金來源為財政撥款。焦發改城市[2011]308號文件預安排資金計劃分別為600萬元、200萬元、50萬元。
二、審查依據:
本工程依據焦發改城市[2011]308號文件、發改委關于委托評審焦作市縫山公園南側綠地、龍源湖公園東入口廣場、盆景基地園林綠化項目實施方案概算投資的函,建設單位提供的該工程初步設計、設計概算、現場的實際情況及有關費用的計取標準進行審查。
三、評審結論:
本工程總概算報送金額為917.79萬元,經審查,與建設單位結合,該工程總概算建議控制在848.57萬元以內,審減金額69.12萬元。其中:
1、縫山公園南側綠地概算報送金額為640.43萬元,經審查,該工程總概算建議控制在599.73 萬元以內,審減金額40.70萬元;
2、龍源湖公園東入口廣場概算報送金額為219.97萬元,經審查,該工程總概算建議控制在198.86萬元以內,審減金額 21.11萬元;
3、盆景園林綠化基地概算報送金額為57.38萬元,經審查,該工程總概算建議控制在49.98 萬元以內,審減金額7.4萬元;
詳見附表。
送: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園林局、預算編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