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礦區采煤沉陷綜合治理項目云臺小區Ⅱ期住宅樓(1-5標)及室外配套工程竣工結算審查批復意見書
焦財審結字[2011]93號
焦作礦區采煤沉陷綜合治理辦公室: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本著客觀、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結算審查程序,在你單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資料真實、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對焦作礦區采煤沉陷綜合治理項目云臺小區Ⅱ期住宅樓(1-5標)及室外配套工程竣工結算進行審查,現將審查意見批復如下:
一、 工程概況:
焦作礦區采煤沉陷綜合治理項目云臺小區Ⅱ期住宅樓(1-5標)及室外配套工程,位于焦作市中站區,總計共24棟住宅樓,磚混結構,總建筑面積
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豫發改投資[2004]1263號文件《關于轉發國家發展和改革委關于河南省焦作礦區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工程有關問題的批復的通知》中云臺居住小區下達資金計劃9029.23萬元。
焦作礦區采煤沉陷綜合治理項目云臺小區Ⅱ期住宅樓(1-5標)及室外配套工程,經招投標確定一標段施工單位為焦作市建筑安裝工程公司,合同價807.17萬元;二標段施工單位為焦作市榮晟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價855.9萬元;三標段施工單位為焦作市三建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價780.00萬元;四標段施工單位為河南建筑工程公司,合同價636.00萬元;五標段施工單位為河南省永陽建筑安裝有限公司,合同價620.81萬元。
二、審查依據:
本次審查依據建設單位提供的該工程招、投標文件、施工合同、協議書、施工圖、竣工圖、現場簽證、設計變更、工程結算書以及相關資料,結合現場的實際情況等進行審查,執行《河南省建筑和裝飾工程綜合基價》(2002),《河南省安裝工程單位綜合基價》(2003),材料價格參照施工期間《焦作市標準造價信息》、市場價進行審查。
三、審查結論:
焦作礦區采煤沉陷綜合治理項目云臺小區Ⅱ期住宅樓(1-5標)及室外配套工程,建設單位原報竣工結算金額為44,104,026.63元,經審查,該工程竣工結算金額審定為43,417,684.19元,審減金額686,342.44元。其中:
一標段原報竣工結算金額為9,068,873.16元,審定金額為9,008,772.16元,審減金額60,101.00元;
二標段原報竣工結算金額為9,824,869.86元,審定金額為9,643,618.60元,審減金額181,251.26元;
三標段原報竣工結算金額為9,647,788.65元,審定金額為9,469,524.88元,審減金額178,263.77元;
四標段原報竣工結算金額為7,278,593.59元,審定金額為7,211,771.64元,審減金額66,821.95元;
五標段原報竣工結算金額為8,089,174.92元,審定金額為7,902,073.80元,審減金額187,101.12元;
消防部分原報竣工結算金額為194,726.45元,審定金額為181,923.11元,審減金額12,803.34元。
四、請你單位依據本竣工結算批復,在規定時間內,編制項目竣工財務決算。
抄送:局經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