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引沁灌區續建配套節水改造項目2008年度工程竣工結算財務評審報告
焦財審結字[2011]78號
焦作市引沁灌區節水續建配套項目建設管理局: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本著客觀、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結算審查程序,在你單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資料真實、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對焦作市引沁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項目2008年度工程竣工決算財務進行審查,審查情況如下:
一、工程概況:
引沁灌區是河南省大型引河灌區之一,位于焦作市西部太行山南麓。引沁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2008年度中央新增1000億投資項目,河南省發改委以豫發改投資〔2008〕2074號文于2008年11月27日下達投資計劃,河南省水利廳以豫水農〔2008〕107號文于2008年12月1日對《引沁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2008年度三期工程實施方案》批復,投資規模2,000萬元。其中:國家投資1,200萬元,地方自籌資金800萬元。本次工程治理地點位于焦作市引沁灌區李八莊處、雁門處管理范圍。工程主要內容包括:節水改造總干渠12.199km、改造支干渠3條總長13.34km、規劃各類建筑物179座。
本項目采用公開招標方式,工程量清單報價。共分6個標段,分別由安陽市潤安建筑有限責任公司、洛陽市金黃河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河南華禹黃河工程局、焦作市黃河工程局、新鄉市山河水利工程建筑有限責任公司、洛陽市水利工程局承建。本項目由新鄉市水利勘測設計院設計,河南博華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監理。
二、財務收支情況
(一)實際應收20,000,000元
1、實際收入18,800,000元,其中:2009年2月收中央財政資金12,000,000元,2009年1月收省級配套資金4,800,000元,2009年8月收市級配套資金2,000,000元。
2、國庫存1,200,000元。(國庫專戶存放)
(二)實際應支出19,778,629.17元。
1.待攤投資1,312,548.74元。
(1)可行性研究費282,000元。
(2)設計費350,000元。
(3)工程監理費支出270,021元。
(4)土地征用費17,191元。
(5)質量監督136,800元。
(6)收利息-12,086.9元。
(7)建管費268,623.64元。
其中:業務招待費21,801元,勞保費20,628元,辦公費6,134.70元,交通費46,101.50元,施工津貼107,219.44元,工具用具使用費36,100.50元,差旅費348元,其他290.5元,預留竣工驗收費30,000元。
2.臨時工程534,894.02元
(1)施工交通工程509,894.02元。
(2)冬季施工增加費25,000元。
3.試驗場工程1,246,343.4元
土方平整380,000元,(苗改花185,000元、郜梅香195,000元)。
土建工程675,449.4元(沁陽市聯盟建安公司)已支付。
一干處總干土方工程190,894元。
4.固定資產合計12,300元(實驗場工程)
固定資產(攪拌機)12,300元
5.建筑工程主體工程16,672,543.01元
一標安陽市潤安建筑有限責任公司工程:
審定金額5,082,178.2元。
二標洛陽市金黃河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工程:
審定金額2,298,869.7元
三標河南華禹黃河工程局工程:
審定金額1,519,718元
四標焦作市黃河工程局工程:
審定金額1,646,395.66元
五標新鄉市山河水利工程建筑有限責任公司工程:
審定金額2,433,711.14元
六標洛陽市水利工程局工程:
審定金額2,038,299.49元
土方工程、渠堤平整 1,653,370.82 (為個人承包)已支付,待核銷處理。
(三)該項目實際完成工程總投資19,778,629.17元,其中:建筑安裝工程投資18,453,780.43元,設備投資12,300元,待攤投資1,312,548.74元。凈結余資金221,370.83元。
(四)債權債務情況
1、應付賬面反映共計欠款424,911.04元。其中:安陽市潤安建筑有限責任公司(1標)工程款 188,069.2元;河南華禹黃河工程局(3標)7,896.56元;焦作黃河工程局(4標)工程款24,075.66元;新鄉市山河水利工程建筑有限公司(5標)204,869.62元。
2、其他應付賬面反映共計欠款842,809元(工程質保金)。其中:安市潤安建筑有限責任公司(1標)254,109元;洛陽市金黃河水利工程有限公司(2標)108,869.7元;河南華禹黃河工程局(3標)75,986元;焦作市黃河工程局(4標)82,320元;新鄉市山河水利工程建筑有限責任公司(5標)121,686元;洛陽市水利工程局(6標) 83,944.3元;河南博華工程咨詢有限公司76,300元;王正義9,594元;預留竣工驗收費30,000元。
三、實施評審的基本情況
此次評審的范圍包括:對焦作市引沁灌區2008年度三期工程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了評審。本次評審采取了就地評審方式,部分事項追溯到其他年度。
此次評審,我們嚴格執行國家審計準則和《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財政部財建[2002]394號文)有關規定,認真進行了審前調查,制定了切實可行的審計工作方案和實施方案。我們采取了詳查與抽查相結合的方法,重點評審焦作市引沁灌區管理局引沁灌區2008年度三期的報表、賬簿、憑證等有關會計資料,現場查看一個標段的項目。
在焦作市引沁灌區管理局有關部門的積極配合下,順利完成了評審任務。
評審結果表明:焦作市引沁灌區管理局提供的引沁灌區2008年度三期工程會計資料和其他材料,真實地反映其財務收支狀況,會計處理符合相關會計制度,但還存在工程未招標等問題。
四、評審查出的問題
(一)部分項目未招標
焦作市引沁灌區2008年第三期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工程,由新鄉市水利勘測設計院規劃設計,合同金額35萬元未按要求招投標。
(二)部分項目管理不規范
1、焦作市引沁灌區2008年第三期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項目土方工程,由建設單位自己組織議標承包給當地沒有施工資質個人施工隊施工。
2、焦作市引沁灌區2008年第三期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項目新增延伸工程,河南省水利廳于2009年2月20通過會議紀要組織專家論證,確認工程增加的投資從結余資金513萬元中解決。以上情況屬于批準的實施方案以外的項目,未見河南省水利廳的有關正式批文。建設單位對新增延伸工程未重新進行招標,由原中標單位進行施工。
送:局經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