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污水處理(二期)配套管網工程普濟路段占用西王諸段地面附著物補償費用評審報告
焦財審預字[2011]238號
焦作市康達環保水務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對你單位報來的焦作市污水處理(二期)配套管網工程普濟路段占用西王諸段地面附著物補償費用已經審查,現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況:
焦作市污水處理(二期)配套管網工程普濟路段占用西王諸段長約700米,其附著物楊樹、柳樹、桐樹、花椒樹、菜地和頂管施工用工作井,地面附屬物的產權均為村民。資金來源為中央補助。
二、審查依據:
本工程依據焦政文【2009】46號文、焦作市康達環保水務有限公司提供的“關于焦作市污水處理(二期)配套管網工程普濟路段占用西王諸段地面附著物補償費用的請示”、 污水處理(二期)配套管網工程普濟路段占用西王諸段地面附著物登記表等進行審查。
三、評審結論:
焦作市污水處理(二期)配套管網工程普濟路段占用西王諸段地面附著物補償費用原報金額31,500.00元;經審查該補償費用為3,049.00元,審減金額28,451.00元。
四、主要審減原因及重要事項說明
該項目中要求補償的頂管工作井及頂管工作井占用廢品站造成的經濟損失,無相關依據和政策,予以扣除。
送:經濟建設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