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財審預字[2011]223號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對鄭焦城際鐵路馬村區小王村拆遷建筑垃圾清運費進行審查,現將審查意見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況:
鄭焦城際鐵路建設項目馬村區小王村涉及正房拆遷面積
二、審查原則:
依據焦作市政府與河南省城際鐵路有限公司簽定的《新建鄭州至焦作鐵路工程征地拆遷實施協議》、焦作市鄭焦城際鐵路建設指揮部辦公室送審的《鄭焦城際鐵路建設項目馬村區小王村拆遷建筑垃圾清運費用評審申請》、《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焦作城區段綠化帶道路工程征遷安置實施規劃》,以及城際鐵路辦公室提供的其它原始資料進行審查。
三、審查情況:
鄭焦城際鐵路建設指揮部辦公室送審馬村區小王村拆遷建筑垃圾清運費79,148.75元,經審查,資金審定為79,148.75元。
四、重要事項說明:
本次送審垃圾清運費在焦城際指[2010]1號文件中無明確補償標準,暫參照南水北調相關標準進行補償,指揮部應制定明確補償標準后再行調整、撥付資金。
送:焦作市鄭焦城際鐵路建設指揮部、預算編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