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財審預字[2011]209號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對鄭焦城際鐵路占壓南水北調用地繳納耕地開墾費進行審查,現將審查意見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況:
鄭焦城際鐵路占壓南水北調用地
二、審查原則:
依據焦作市政府與河南省城際鐵路有限公司簽定的《新建鄭州至焦作鐵路工程征地拆遷實施協議》、焦作市鄭焦城際鐵路建設指揮部辦公室送審的《關于鄭焦城際鐵路占壓南水北調用地繳納耕地開墾費的評審申請》、新建鄭州至焦作鐵路項目(山陽區段)占壓南水北調用地勘測定界圖,以及城際鐵路辦公室提供的其它原始資料進行審查。
三、審查情況:
鄭焦城際鐵路建設指揮部辦公室送審鄭焦城際鐵路占壓南水北調用地繳納耕地開墾費54,574元,經審查,資金審定為54,574元。
四、重要事項說明:
焦財審預字[2011]96號報告中應更正為:扣除焦財審預字[2010]236號報告中南水北調征地范圍內恩一安置小區土地及原河南理工大機械廠附著物補償費用合計285.5943 萬元,支付金額414.6074 萬元。
送:焦作市鄭焦城際鐵路建設指揮部、預算編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