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山前路(緯二路-人民路)工程征地及附著物補償費用評審意見書
焦財審預字[2011]203號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對焦作市山前路(緯二路-人民路)工程征地及附著物補償費用進行審查,現將審查意見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況:
為積極推進市工業集聚區基礎設施建設,確保山前路(緯二路-人民路)工程推進,需對該道路占壓的西馮封村、老君廟村、宏起建材有限公司土地、青苗和附屬物等進行補償。
資金來源為投資集團融資。
二、審查原則:
本項目拆遷補償依據焦政文[2009]46號文、焦政文[2005]120號文、附著物調查表、勘測定界圖及其它原始資料情況進行審查。
三、審查情況:
本項目焦作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送審征地及拆遷補償費用為3,180,132.38元,經審查,該費用審定為3,178,880.10元,審減金額1,252.28元。
四、重要事項說明:
1、 本次評審附著物數量由中站工業集聚區提供,數量的準確性由投資集團和中站工業集聚負責。
2、拆遷群眾搬家費、過渡費,按照焦政辦[1998]57號文件規定,按3個月考慮。
3、拆遷獎勵根據焦政文[2005]120號文進行獎勵,建設單位應根據實際拆遷情況進行支付。
4、本次評審附著物補償金額為根據工程影響范圍實物登記的數量進行,建設單位應按照原數量拆除到位。
送:焦作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預算編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