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國際太極拳文化交流中心暨全民
健身中心環評費等前期費用
審查意見書
焦財審預字[2011]184號
焦作市體育局: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對焦作市國際太極拳文化交流中心暨全民健身中心環評費等前期費用進行審查,現告知如下:
一、 項目概況
焦作市國際太極拳文化交流中心暨全民健身中心位于山陽路與豐收路交叉口東南角。本次送審費用為該項目環境評估費、地質災害評估費、地震安全性評價費和文物勘探經費。
二、評審依據和原則
本次評審依據《焦作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調整有關收費項目的通知》(焦政(2009)2號文)、《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建設部2002年修訂本)、計價格(2002)125號文、發改辦價格[2006]745號文、《河南省地震安全性評價收費管理辦法》等文件以及建設單位提供的其他原始資料并參考市場價進行評審。
三、評審結論
本次評審建設單位原報環評費、地質災害評估費、地震安全性評價費和文物勘探費四項費用合計為1,126,635.17元,經審查,環評費、地質災害評估費、地震安全性評價費三項費用建議控制在267,800.00元以內,文物勘探費單價建議控制在1.5元/㎡以內。其中:
1、環境評估費送審金額為182,400.00元,建議控制在68,000.00元以內,審減金額為114,400.00元。
2、地質災害評估費送審金額為243,382.17元,建議控制在96,800.00元以內,審減金額為146,582.17元。
3、地震安全性評價費送審金額為232,000元,建議控制在103,000.00元以內,審減金額為129,000.00元。
4、文物勘探費送審金額為468,853元,建議單價控制在1.5元/㎡以內。
四、重要事項說明
1、本項目環評類別為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類別,可研批復總投資為93052.80萬元。
2、建議建設單位根據相關規定,完善采購手續。
3、建設單位應根據環境評估、地質災害評估、地震安全性評價的實際完成工作量控制相應費用支出。
4、文物勘探費應根據實際勘探面積支付相應費用。
送:預算編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