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道路交通LED信號燈工程竣工結算審查批復意見書
焦財審結字[2011]75號
焦作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本著客觀、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結算審查程序,在你單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資料真實、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對焦作市道路交通LED信號燈工程竣工結算進行審查,現將審查意見批復如下:
一、 工程概況:
焦作市道路交通LED信號燈工程內容為:在迎賓路口、人民路與長恩路、普濟路與映湖路安裝三色箭頭燈、雙色倒計時、動畫人行燈帶雙色小倒計時燈、信號機、信號機箱等設備。資金來源:自籌資金。
二、審查依據:
本工程依據招、投標文件、竣工驗收報告、工程合同、現場勘查情況及建設單位提供的竣工結算書、情況說明等進行審查。
三、審查結論:
建設單位原報竣工結算金額608,695元,經審查,該工程竣工結算金額審定545,210元,審減金額63,485元。
四、請你單位依據本竣工結算批復,在規定時間內,編制項目竣工財務決算。
送:市財政預算編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