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國家決定在全國范圍內新增400個縣作為第三批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中央財政將大幅度增加小農水專項資金規模,對重點縣平均每縣補助800萬元。
財政部要求,第三批小農水重點縣建設要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其中:北方平原地區重點縣建設以發展管道輸水灌溉、噴灌和微灌等高效節水灌溉為主,推動井灌區全部實現管道化灌溉;山丘區重點縣以發展“五小水利”工程,配合高效節水灌溉工程,增加有效灌溉面積為主;長江中下游平原、淮河以及珠江流域等水稻主產區重點縣,結合渠系工程配套改造,大力推廣“控制灌溉”技術;牧區重點縣以建設高效節水灌溉飼草料地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