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配建廉租房回購協議審查意見書 焦財審合字[2011]34號 焦作市公共住房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對焦作市配建廉租房回購協議中涉及工程造價和結算方式等內容進行審查,根據審查情況,現提出如下修改意見: 回購協議第二條協商價款建議為:最終單價及總價由市發改委核定(附補充協議),并經財政、審計部門審定。 2011年7月29日 抄送:局綜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