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財審預字[2011]161號
焦作市公安局: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對你單位報來的焦作市公安局視頻督察項目預算進行審查,現批復如下:
一、工程概況:
本項目為焦作市公安局網上督察系統建設項目,網上督察系統由視頻督察子系統、語音督察子系統、執法督察子系統、GPS督察子系統和督察業務考評子系統等構成,該系統建設包括前端音視頻采集點及電話監聽點建設、市公安局網上督察中心建設及各縣(市)局網上督察分中心建設等內容。
資金來源為2010年中央和省級轉移支付資金裝備費。
二、審查原則:
本項目依據建設單位提供的焦作市公安局網上督察系統方案及建設單位報送預算進行審查,設備及材料價格通過網上詢價及參照市場價。
三、審查情況:
本項目建設單位原報預算金額6,731,700.00元。經審查,該項目預算審定為6,599,719.00元,其中:市本級1,627,880.00元、修武671,982.00元、博愛793,896.00元、武陟936,771.00元、沁陽897,242.00元、孟州983,631.00元、溫縣688,317.00元,審減金額131,981.00元。
本項目預算審定批復金額作為該項目方案設計范圍內費用最高限價和招標攔標價,項目下步招投標、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須在批復的項目預算內進行,不得突破。如有設計變更等需增加投資預算的,應按原程序報審。
2011年7月26日
送:焦作市公安局、預算編制局、局行政政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