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外國政府貸款有關情況的通知
財辦金[2010]3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發展改革委外資司、鐵道部外資中心,有關中央管理企業,有關轉貸銀行,有關采購代理公司:
經中外雙方磋商一致,奧地利、北歐投資銀行(以下簡稱北投)和意大利等國別對貸款政策進行了調整。此外,我部金融司對外國政府貸款各國外銀行收取費用的情況進行了整理。為了便于你們及時掌握相關信息,進一步做好外國政府貸款工作,現將有關情況通知如下:
一、奧地利政府貸款
奧地利政府貸款條件進一步優化,項目單位可在以下兩種貸款條件中任選一種:一是貸款期20年,含寬限期4.5年,年利率1.25%;二是貸款期16.5年,含寬限期4.5年,年利率0.75%。
二、北投貸款
(一)北投貸款承諾費的起征時點推遲,從由貸款提案發出后30個日歷日改為90個日歷日。
(二)工作程序有所調整,今后商務合同草簽后,將由采購代理公司向北投提交項目申請(參考格式見附件1)和商務合同草本等材料,同時抄送金融司和轉貸銀行。北投批準項目并將貸款提案提交金融司、轉貸銀行和采購代理公司后,轉貸銀行對外答復提案,商務合同生效。
(三)按照外方要求,由金融司對采購代理公司的簽字人辦理授權。請有關采購代理公司各報2名授權簽字人,注明機構名稱、職務(中英文),并附被授權人簽字樣本。
三、意大利政府貸款
文化遺產保護領域貸款項目采購比例限制調低,即意大利供貨金額應不少于貸款總額的50%,其余部分可在中國及第三國采購。
四、國外銀行費用
外國政府貸款的國外銀行通常收取一定比例的擔保費、管理費和承諾費。根據具體項目情況及外方政策調整,有關費率會相應發生變化。目前,各國外銀行費用情況可參考附件2。
二○一○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