粘土礦)施工預算評審報告
焦財審預字[2011]144號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對你單位報來的焦作市2010年資源枯竭型城市礦山環境治理項目(上劉莊粘土礦)施工預算已經審查,現批復如下:
一、工程概況:
焦作市2010年資源枯竭型城市礦山環境治理項目是國土資源部批復的項目,《財政部國土資源部關于下達2010年資源枯竭型城市礦山環境治理重點工程項目預算的通知》(財建[2010]617號下達資金預算10,000萬元。本次治理區位于焦作市馬村區上劉莊北部,面積約0.41KM2,設計主要內容為殘留礦柱和殘壁清除、礦渣清運、客土壓覆、植樹、修建擋土墻、機井工程、噴灌系統等。
二、審查依據:
本工程依據財建[2010]617號、《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算定額標準》、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2002年修訂本)、《地質調查項目預算標準》(2010年)、焦政[2009]2號文進行審查。
三、評審結論:
建設單位申報預算金額834.84萬元,經審查,該項目施工預算金額建議控制在785.96萬元以內。
本工程施工圖預算審定批復金額作為該工程施工圖設計范圍內建安費用最高限價和招標攔標價,工程下步招投標、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須在批復的工程預算內進行,不得突破。如有設計變更等需增加投資預算,應按原程序報審。
送:焦作市國土資源局、局經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