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審報告
焦財審預字[2011]131號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對清運原鑫安科技公司北廠區垃圾的單價進行審查,現將審查意見告知如下:
一、工程項目概況:
本工程為清運因鑫安科技破產清算小組處置資產時形成的約兩萬立方米的建筑垃圾,垃圾運至地點為離鑫安科技公司北廠區4.5公里處的老牛河村垃圾場。該項目資金由投資集團支付。
二、審查依據:
本工程依據建設單位提供的“關于對將原鑫安科技公司土地資產變現部分費用進行評審的申請”、“關于清運原鑫安科技公司北廠區垃圾的報告”及參考市場價格進行。
三、審查情況:
本垃圾外運項目原報單價為12元/m3,經審查,該垃圾外運單價審定為12元/m3。
本工程預算審定批復金額作為該工程招標控制價,工程下步招投標、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須在批復的工程預算內進行,不得突破。如有設計變更等需增加投資預算,應按原程序報審。
送:焦作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市財政預算編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