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塔南路苗木移植工程竣工結算 審查批復意見書
焦財審結字[2011]60號
焦作市園林局: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本著客觀、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結算審查程序,在你單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資料真實、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對焦作市迎賓路、小尚苗圃苗木移植工程竣工結算進行審查,現將審查意見批復如下:
一、 工程概況:
焦發改投資[2008]215號文《關于下達2008年市財政城建項目資金計劃的通知》安排曉尚苗圃、迎賓路綠化苗木移植費70萬元。
根據塔南路改造工作的會議紀要,園林局對塔南路(龍源路-焦鄭高速公路)兩側綠化樹木進行移植。法桐、部分大葉女貞移植到新園西路,雪松移植到龍源湖公園,灌木及部分大葉女貞作為綠化儲備移植到塔豐南路大花壇內,刺柏移植到生態植物園。本次審核主要為法桐、大葉女貞等移植到新園路漏報部分。
二、審查依據:
本工程依據焦發改投資[2008]215號文、市長會議紀要[2008]9號、苗木移植方案、預算書、等資料及現場勘察情況進行,定額參照《河南省市政工程單位綜合計價》(2002年)。
三、審查結論:
本工程原報竣工結算金額279,315.37元。經審查,該工程竣工結算含稅金額為77,575.26元,審減金額201,740.11元。
送:焦作市財政預算編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