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道路交通標線工程竣工結算審查批復意見書
焦財審結字[2011]59號
焦作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本著客觀、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結算審查程序,在你單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資料真實、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對焦作市道路交通標線工程竣工結算進行審查,現將審查意見批復如下:
一、 工程概況:
焦作市道路交通標線:常溫標線:豐收路與山陽路轉盤斑馬線、導流、實線、虛線,人民路斑馬線、停車線、直行箭頭、左轉箭頭、右轉箭頭、復合箭頭、允許掉頭、分道線,焦作市公安局白實線、白虛線、直行箭頭、左轉箭頭、右轉箭頭,塔南路步行街中心島,山陽路停車位等。資金來源為自籌。
二、審查依據:
本工程依據竣工驗收報告、工程合同及現場勘查情況等進行審查。
三、審查結論:
建設單位原報竣工結算金額為1,783,642.00元,經審查,該工程竣工結算金額審定為1,626,366.59元,審減金額157,275.41元。
四、請你單位依據本竣工結算批復,在規定時間內,編制項目竣工財務決算。
送:局預算編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