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口岸物流服務設施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項
焦財審合字[2011]30號
焦作市人民政府焦作海關籌建處: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對焦作市口岸物流服務設施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項目建議書技術服務合同中涉及造價和結算方式等內容進行審查。
一、合同概況:
焦作市口岸物流服務設施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項目建議書,均由焦作市人民政府焦作海關籌建處委托焦作市工程咨詢公司對該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及項目建議書進行編制,并與之簽訂合同。
合同內容包括提供本項目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及項目建議書技術成果。
二、審查依據:
本工程依據國家計委關于印發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咨詢收費暫行規定的通知(計價格[1999]1283)標準及市場價格進行審查。
資金來源為市財政籌措,焦發改投資[2011]145號文件初步設計批復金額9,988.87萬元。
三、評審結論:
本合同送審金額為300,000.00元,經審查,合同金額審定為134,280.00元,審減金額165,720.00元。其中:
1、焦作市口岸物流服務設施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技術服務合同送審金額220,000.00元,審定金額89,520.00元。
2、焦作市口岸物流服務設施建設項目項目建議書技術服務合同送審金額80,000.00元,審定金額44,760.00元。
送: 焦作市人民政府焦作海關籌建處 預算編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