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焦作城區段追加平光廠停產損失費用評審意見書
焦財審預字[2011]106號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對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焦作城區段綠化帶占壓河南平原光電有限公司停產損失費用進行審查,現將審查意見告知如下:
一、 工程概況:
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焦作城區段占壓中國兵器工業集團河南平原光電有限公司土地119.23畝,其中干渠占壓20.49畝,綠化帶及道路占壓98.74畝。按照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焦作城區段建設指揮部第40次聯席辦公會議紀要的要求資金保障組負責按照南水北調政策,出具平原光電有限公司停產損失費用的最終意見。
二、審查原則:
本次審查依據焦作市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焦作城區段建設指揮部文件焦城指文[2010]5號文件《關于<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焦作城區段綠化帶道路征遷安置實施規劃>的批復》,《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焦作城區段綠化帶道路工程征遷安置實施規劃》、《市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焦作城區段建設指揮部第40次聯席辦公會議紀要》、建設單位提供的其他原始資料進行審查。
三、審查情況:
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焦作城區段建設指揮部委托瑞華公司對河南平原光電有限公司停產損失費用為207.06萬元,經評審,焦財審預字[2010]110號報告中評審河南平原光電有限公司停產損失費用為78.67萬元(按南廠三個月人工工資及五險一金的50%計算)。后河南平原光電有限公司對評審結果與建設單位進行了反饋,根據市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焦作城區段建設指揮部第40次聯席辦公會議紀要精神,經資金保障組研究,與建設單位、審計部門結合,建議增加停產損失費用47.2萬元(即增加南廠三個月人工工資及五險一金的30%)。
送: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焦作城區段建設辦公室、焦作市南水北調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局經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