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路延伸工程新莊村、新店村居民過渡安置費評審意見書
焦財審預字[2011]104號
焦作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對焦作市人民路延伸工程新莊村、新店村居民過渡安置費進行審查,現將審查意見告知如下:
一、項目概況
焦作市人民路工程解放區段,全長
二、評審依據和原則
本項目拆遷補償依據河南省人民政府移民工作領導小組文件(2009)6號批復“南水北調中線工程一期工程總干渠黃河北至羑河北征遷安置實施規劃報告”,焦作市人民政府市長辦公會議紀要[2010]8號“關于解決人民路東西延伸工程建設有關問題的會議紀要”,孫市長、趙市長對焦投集文[2010]13號文件的批示,焦作市路投公司的評審申請等。
三、評審結論
本項目建設單位報送過渡安置費73,192.00元,經審查,該費用審定為54,549.60元,審減金額18,642.40元。
四、重要事項說明
1、控規區內群眾過渡安置費,按照南水北調總干渠政策,過渡費按100元/月.人計,安置補貼差價按40元/月.人計。
2、控規區內新莊村基準年人口為197.34人(含拒遷戶4.34人),按照14‰的人口增長率計算,水平年人口為211.55人;新店村基準年人口為22.5人(新店村控規區內原統計人口為46.5人,其中24人應屬于綠化帶范圍內,控規區內實際人口應為22.5人),按照14‰的人口增長率計算,水平年人口為24.12人;兩村水平年人口合計為235.67人。
3、新莊村和新店村控規區征遷居民過渡安置費前期已經撥付10個月341,376.00元。
4、新店村部分居民、公有附著物位于南水北調新店紀念園內,該批居民、公有附著物的實物補償、搬遷費、獎勵費過渡費用、房屋拆除、垃圾清運等費用在南水北調焦作城區段綠化帶征遷補償資金包含,在已發的人民路征遷評審報告中該項目費用為1,925,529.97元。建議建設單位與解放區政府、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焦作城區段辦公室進行溝通、協商,對該項費用進行扣回該項費用,避免重復支出。
送:預算編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