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財審預字[2011]86號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對焦作市受南水北調總干渠施工影響控規區征遷補償資金進行審查,現將審查意見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況:
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總干渠從焦作是中心城區穿過,需修建7座跨渠橋梁,其中南通路、沁陽路、山陽路三座橋梁在變更設計方案后,需對控規區內部分居民進行搬遷。本次建設單位送審包括征遷的控規區居民159戶,659人的征遷補償資金。
二、審查原則:
依據焦作市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焦作城區段建設指揮部文件焦城指文[2010]5號文件《關于<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焦作城區段綠化帶道路征遷安置實施規劃>的批復》,《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焦作城區段綠化帶道路工程征遷安置實施規劃》、《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焦作城區段建設指揮部聯席第7次聯席會議紀要》、賈市長對“關于有關事項進行評審的請示”的批示,市城區辦“關于焦作市總干渠施工影響控規區征遷補償資金的說明”以及城區段辦公室提供的實物登記底冊及其它原始資料情況進行審查。
三、審查情況:
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焦作城區段建設辦公室送審焦作市受總干渠施工影響控規區征遷補償資金5490.0187萬元,經審查,本批次資金建議控制在為5486.8043萬元,詳見附表。
四、重要事項說明及建議:
本次評審控規區范圍內征遷補償費用根據第七、四十次聯系會議紀要精神,按照南水北調綠化帶征遷補償政策進行補償原則進行:
1、本次評審實物補償部分以建設單位提供的2006年調查控規區數量為準,建議建設單位對其數量經過核實后再進行支付,另有21戶拍照戶(2006年實物調查時未登記房屋面積,只對其房屋進行拍照記錄),本次評審按照建設單位處理綠化帶該類問題處理原則,即房屋面積按照227.3㎡/戶推算,人口數量按4.34人/戶推算。
2、本次評審居民生活安置投資、生產安置投資是按照建設單位送審綠化帶征遷實施規劃進行核算標準進行,建議建設單位落實具體安置方案后再進行評審,支付該費用。
3、工商戶補貼參照干渠標準進行。
4、預備費的標準按照綠化帶征遷實施規劃批復的征遷各項費之和的8%進行計算。
送: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焦作城區段建設辦公室、局經建科、焦作市南水北調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附件:
南水北調焦作城區段橋梁施工影響控規區征遷投資匯總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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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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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級 |
征遷基本情況 |
征遷投資情況 |
預備費 |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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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數 |
人口 |
拆遷面積 |
房屋及附著物補償投資 |
生活安置投資(萬元) |
生產安置投資(萬元) |
工商補貼1500元/戶 |
過渡費140元/人*12月 |
搬遷獎勵1200元/戶 |
小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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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區 |
59 |
230 |
18639.9 |
1335.566772 |
365.86 |
92.85 |
7.95 |
38.64 |
6.36 |
1847.226772 |
147.7781418 |
1995.00491 |
|
山陽區 |
100 |
429 |
31122.94 |
2257.765606 |
682.4 |
195.26 |
14.25 |
72.072 |
11.4 |
3233.147606 |
258.6518085 |
3491.79941 |
|
焦作市 |
159 |
659 |
49762.84 |
3593.33238 |
1048.26 |
288.11 |
22.2 |
110.712 |
17.76 |
5080.37438 |
406.42995 |
5486.804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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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1.未計列鄭州鐵路變電所補償費。2.未計列山陽路北引橋占壓永久用地、臨時用地補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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