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中學連廊工程竣工結算
審查批復意見書
焦財審結字[2011]51號
焦作市人民中學: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本著客觀、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結算審查程序,在你單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資料真實、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對焦作市人民中學連廊工程結算進行審查,現將審查意見批復如下:
一、 工程概況:
焦作市人民中學連廊工程,位于人民中學院內,共有四個,本工程為第四個連廊工程。主要工作內容為:連廊為1.2米高的加氣砼塊,上為塑鋼推拉窗,外墻為面磚墻面,連廊地面為彩色水磨石地面。
二、審查依據:
本工程依據建設單位報送的工程結算書、工程施工合同、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現場簽證并結合現場實際勘察情況、《河南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2008)材料價格參照市場及《焦作市標準造價信息》2010年第5期及有關費用的計取標準進行審查。
三、審查結論:
建設單位原報竣工結算金額為582,522.4元,經審查,該工程竣工結算金額審定為482,739.5元(其中包括有監理費用5500元),審減金額99,782.9元。
四、請你單位依據本竣工結算批復,在規定時間內,編制項目竣工財務決算。
送:焦作市人民中學 財政預算編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