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兒童福利院項目工程竣工
焦財審結字[2011]38號
焦作市民政局: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本著客觀、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結算審查程序,在你單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資料真實、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對兒童福利院項目工程竣工結算進行審查,現將審查意見批復如下:
一、工程概況:
兒童福利院新建項目位于焦作市山陽區人民大道和文豐路交叉口西北角,該項目總建筑面積15,868m2,由養育中心及餐廳、康復和特教中心及室外工程組成。 其中養育中心建筑面積12,340m2,框剪結構,地下一層,地上十層,局部十一層;餐廳建筑面積482m2,地上一層;康復與特教中心建筑面積3,046m2,地上三層。焦發改投資[2008]26號《關于焦作市兒童福利院項目初步設計的批復》批復該項目投資總概算3,865.35萬元,其中建安費2,284.31萬元,預備費200萬元。
二、評審依據:
本工程審查時依據焦發改投資[2008]26號、招標文件、投標文件、現場簽證、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建設單位報送的結算書進行審查,定額套用《河南省建設工程綜合基價》(2002版)、《河南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2008版),材料價格依據投標價格,不足部分依據施工當期市場價格進行調差。
三、評審結論:
本工程項目原報竣工結算金額為31,534,939.13元,經審查,該工程竣工結算金額審定為28,954,561.74元,審減金額2,580,377.39元,其中:
1、養育中心及康復特教中心原報結算金額為27,848,862.94元,審定金額為25647311.67元,審減金額為2,201,551.27元;
2、室外工程原報結算金額為3,069,311.65元,審定金額為2,704,592.17元,審減金額為364,719.48元;
3、暖氣工程原報結算金額為616,764.54元,審定金額為602,657.90元,審減金額為14,106.64元。
四、請你單位依據本竣工結算批復,在規定時間內,編制項目竣工財務決算。
五、重要情況說明:
1、該項目概算建安費2,284.31萬元,預備費200萬元,其中建安費中有五個小項目共計92.39萬元尚未施工,本次評審該項目建安費2,895.46萬元,超計劃503.54萬元。建設單位應綜合項目整體投資,對照各明細投資項目,抓緊向有關部門申請調整投資計劃,待正式批準后再行付款。
2、該項目電梯工程在招標過程中,由于建設單位擅自更改電梯型號,導致采購的電梯型號與實際井道尺寸不符,無法安裝,進而發生電梯井道改造費用。
3、該項目鋼材根據合同依實調差,鋼材價格在認定過程中,建設單位只認定了鋼材上漲期間的價格,而對于鋼材價格回落期間的價格卻沒有認定,回落期間的鋼材價格由我中心根據市場價格給予了核減。
送:局社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