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陽光大廈辦公區裝修施工圖預算審查批復意見書
焦財審預字[2011]53號
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對你單位報來的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陽光大廈辦公區裝修施工圖預算已經審查,現批復如下:
一、工程概況:
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陽光大廈辦公區裝修工程主要內容為:地面鋪設復合木地板,頂面整體鋼架屋架后做紙面石膏板和礦棉板吊頂,房間為輕鋼龍骨石膏板隔墻和玻璃隔墻,頂面墻面刷乳膠漆,電器、消防、中央空調改造等。
本工程資金來源為:單位自籌。
二、審查原則:
本工程依據建設單位提供的施工圖紙、招標控制價、結合現場的實際情況進行審查,執行《河南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2008)》,材料價格參照市場價及2010年第6期《焦作市標準造價信息》。
三、審查情況:
該項目建設單位報送裝修預算金額1,520,794.58,元,經審查,審定預算金額為975,090.19元,審減金額545,704.39元。
本工程施工圖預算審定批復金額作為該工程施工圖設計范圍內建安費用最高限價和招標攔標價,工程下步招投標、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須在批復的工程預算內進行,不得突破。如有設計變更等需增加投資預算的,應按原程序報審。
送:焦作市財政預算編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