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公安局中站分局辦公樓及大門改造工程施工圖預算審查批復意見書
焦財審預字[2011]39號
焦作市公安局中站分局: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項目資金評審中心對你單位報來的焦作市公安局中站分局辦公樓及大門改造工程施工圖預算已經審查,現批復如下:
一、工程概況:
焦作市公安局中站分局本次改造工作內容主要為:原辦公樓地面粘貼地板磚、內墻及天棚鏟除原面層后重新刷仿瓷涂料、木門更換、外墻刷漆、走廊及大廳吊頂。原車庫改造成辦公室,新建2個門崗房。資金來源建設單位自籌。
二、審查依據:
本工程依據施工圖紙、現場實際情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08進行審查,材料價格參照《焦作市標準造價信息》2010年第6期及市場價。
三、評審結論:
本工程項目原報預算金額為681,053.29元,經審查,該工程施工圖預算審定金額為621,014.39元,審減金額為60,038.90元。
本工程施工圖預算審定批復金額作為該工程施工圖設計范圍內建安費用最高限價和招標攔標價,工程下步招投標、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須在批復的工程預算內進行,不得突破。如有設計變更等需增加投資預算,應按原程序報審。
送:第九會計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