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重視 精細操作
我市“小金庫”治理工作有序有效開展
焦作市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
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在省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精心指導下,焦作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焦作市“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以源頭治理、建立長效機制、加強反腐倡廉建設為目標,以此次專項治理為契機,強化組織領導,協調運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兩年來共查處“小金庫”59個,金額2467.36萬元(含1500萬元帳外股權、500萬元帳外債權),其中行政事業單位“小金庫”46個,金額2334.5萬元(含1500萬元帳外股權、500萬元帳外債權),社會團體8個,金額46.75萬元,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5個,金額86.11萬元。
一、主要做法
(一)強化責任,自查自糾。召開治理工作動員大會,明確“小金庫”問題治理工作的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明確單位主要領導、紀檢書記及具體工作人員的責任,力爭將問題解決在自查自糾階段。在自查自糾階段,主要采取以下四項措施:一是對規定時間自查上報并按規定糾正的單位,不作紀律和組織處理;二是對有下屬機構的單位,所屬機構在規定時間后被查出“小金庫”問題的,既要追究下屬機構領導的責任,也要追究主管部門領導的責任;三是對擅自處理或擅自轉移“小金庫”資金的行為,要按規定從嚴處理;四是對在規定的時間內未上報以及再設立“小金庫”的單位,對其主要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員,一律先免職再依法依紀處理。僅自查自糾階段,上報“小金庫”金額就達219萬元。
(二)加強培訓,保障有力。在治理工作的各個階段,全市各級都非常重視檢查前的培訓工作,按照教方法、講政策、明職責、定規矩的標準,邀請業務專家進行集中講解“小金庫”政策規定,幫助參加檢查人員學習。通過強化培訓,提高檢查人員的政策水平,掌握檢查方法和技巧,保證了工作的順利進行。同時各級積極做好重點檢查的后勤保障工作,及時協調解決工作用車、車輛燃油、工作用餐、筆記本電腦和其它各項辦公用品,為開展工作提供方便,使檢查人員全身心投入檢查工作,保證了檢查工作的進度和質量。
(三)講究技巧,深查細挖。“小金庫”具有隱蔽性,查處“小金庫”是一項難度很大的工作。因此,我們結合以往財政、審計、稅收等在執法監督時發現的各種問題,結合群眾舉報的線索,結合社會輿論所關注的焦點與熱點問題,認真研究發現“小金庫”的技術方法。堅持“六不放過”,即不放過一本賬簿,不放過一張憑證,不放過一筆賬款,不放過一條線索,不放過一個疑點,不放過一起舉報。運用“五查五追”,即查“庫存現金”、追“資金來源”。采用“突擊盤存法”,查找“小金庫”信息和相關資料;查“財務資料”、追“收入變化”。從法定賬簿入手,尋找蛛絲馬跡;查“辦公環境”、追“收益去向”。查看單位辦公環境條件,有無門面房、閑置房屋對外出租,有無樓頂廣告牌,追查單位是否將上述收入計入法定賬冊;查“憑證真偽”、追“資金去向”。重點對招待費、會議費、車修費、大額辦公用品等發票進行檢查,追查線索;查“管理職能”、追“收費項目”。從單位職能入手,查找有無收入體外循環行為。同時還采取了進點公示、內查外訪、單位承諾等多種有效辦法,抓住重點、不放疑點、突破難點,加大重點檢查工作力度,盡量不讓一個“小金庫”漏網,不讓心存僥幸的相關責任人逃避責任追究。
(四)注重總結,規范程序。“小金庫”治理工作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只有準確把握程序,才能確保重點檢查工作順利推進。我們在認真學習貫徹相關法規規定,切實提高政策理論水平的基礎上,總結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制定了重點檢查工作《工作規則》,在實踐中形成了“三個規范”:一是規范程序。從檢查公告的發布、檢查通知書的制作、送達都按照程序進行;二是規范行為。對要求單位提供財務會計資料及有關情況的,一律以正式書面文字材料、以正式公文形式送達、通知單位和有關人員。三是規范內容。即每進駐一個重點檢查單位,要下發一份檢查通知書;張貼一張公告,公布檢查組舉報電話,征集線索,鼓勵舉報;提供一份承諾,要求被查單位就有無“小金庫”作出書面承諾;落實一份責任,檢查組實行首查責任制,填寫責任書,對重點檢查中未發現問題,以后被執法執紀機關查出的,要追究檢查組責任;形成一份檢查報告書,一個單位重點檢查結束后,由各檢查組形成一份報告書,內容包括重點檢查基本情況、存在問題及處理建議等,由此提高了檢查效果。
(五)依法依紀,認真整改。整改落實階段,各級“小金庫”治理辦抽調紀檢監察部門、財政部門、審計部門組成審理組,對重大問題進行集中會審、一般問題交叉審理,并匯總檢查情況,撰寫專題檢查報告,上報有關領導供決策參考。對已明確的小金庫金額和應上交的財政資金,由紀委監察局牽頭,催收入庫。對違規車輛由紀委監察局按規定進行處理。對于需進一步核查的重大問題,提交紀委監察局成立專案組進行查處。
(六)健全機制,鞏固成果。治理的根本目標是建立長效機制。我們在認真開展重點檢查的基礎上,注重加強機制建設,鞏固檢查成果。一是采取積極穩妥的措施,深化“收支兩條線”改革,進一步規范政府非稅收入征管;通過推進國庫集中支付改革,進一步規范財政資金撥付渠道。二是加強財政內部管理,起到表率示范作用。在財政內部嚴格實行預算編制、執行、監督、評價四權分離,成立財政預算監督委員會,同時對重大工程和民生項目實行評審加復審和社會聽證,進一步深化了陽光財政。三是健全“小金庫”治理協調機制和聯席會議制度,整合財政、審計、組織、紀檢、監察、公安、稅務、金融等部門和新聞單位的力量,進一步強化日常管理和監督,形成解決“小金庫”問題的整體合力。通過積極探索 “小金庫”治理工作長效機制,從體制機制上鏟除“小金庫”滋生蔓延的環境與土壤。
二、幾點體會
(一)領導重視是做好治理工作的關鍵。焦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及時成立了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常務副市長趙海燕擔任。組長趙海燕、市紀委書記秦海彬先后多次主持召開會議安排部署我市的“小金庫”治理工作,聽取工作匯報,作出治理“小金庫”工作的具體指示,要求有關部門加強領導,統籌協調,充分發揮各部門的職能作用,采取有效措施,認真做好專項治理工作。并安排充足的檢查治理工作經費,提供寬松的辦公環境和所需的相關各項物質支撐,為檢查人員解決了后顧之憂,使檢查人員能夠全身心投入檢查工作。
(二)制定方案是做好專項治理工作的前提。“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量大、難度高,制定科學有效的工作方案,發動群眾、有的放矢地進行檢查是做好“小金庫”治理工作的前提。制定下發了《焦作市關于在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和《焦作市關于在社會團體和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明確提出了專項治理的重要意義、工作目標、范圍、內容、方法和步驟、政策規定、組織領導和工作要求。市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在《焦作日報》專欄就全市“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回答了記者的提問。在《焦作日報》發布關于“小金庫”治理舉報工作的公告,向社會公布“小金庫”專項治理舉報電話、電子郵箱、舉報地點和舉報獎勵制度,激發群眾關注、支持和參與“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熱情。
(三)方法科學是做好治理工作的基礎。我市各級“小金庫”治理辦全面貫徹落實上級精神,并結合我市實際,在工作機制和方法上大膽創新,作出了切合實際、操作力強的部署,制定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辦法,采取了務實有力的措施。一是市紀委明確一名副縣級干部常駐市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協調開展全市“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二是到被檢查單位檢查時,每次都由市紀委牽頭與被檢查單位見面,被檢查單位負責人、紀檢書記參與,出具書面承諾,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三是檢查過程中,一般問題由“小金庫”治理辦依法依規處理,重大問題提交紀委監察部門成立專案組進行查處。例如根據群眾舉報線索,紀委監察部門組織檢查組赴存在“小金庫”問題的三個行政事業單位進行專項檢查,共查處“小金庫”3個,金額78.52萬元。紀委監察部門依紀分別對6個當事人給予免職或黨內警告處分的決定,并將“小金庫”沒收上繳國庫。
(四)嚴格標準是做好治理工作的保障。檢查治理過程中,我們嚴格標準,認真復核,依法依規進行處理處罰,增強其權威性和震懾力,為“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實處提供保障。“小金庫”治理中發現的問題既有使用假發票或以會議費名義等套取資金的,也有違規設立三產企業轉移主業收入的,還有個別公款私存的。我們嚴格把握“自查從寬、被查從嚴”的原則,分級、分步驟、按程序、按政策處理違規違紀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同時,認真做好資金資產的規范管理,按規定應調整賬目的全部調整,納入規定的會計賬簿核算,應上繳的全部沒收上繳財政。
下一步,我們將全面貫徹中紀委十七屆六次全會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此次會議要求,發揚連續作戰的精神,借鑒兄弟地市好的做法、好的經驗,在鞏固“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成果的基礎上,將我市的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專項治理工作引向深入,再取佳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