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財采購[2011]2號
為進一步完善政府采購制度體系和監督機制建設,提高我市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水平,市采購辦制訂了《2011年焦作市政府采購工作要點》,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本單位工作實際,妥善部署,認真落實。
附件:2011年焦作市政府采購工作要點
二0一一年三月一日
2011年焦作市政府采購工作要點
2011年我市政府采購工作按照財政“十二五”規劃要求,繼續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進一步完善政府采購制度體系和監督機制建設,不斷創新工作思路,改進服務方式,緊緊圍繞省市工作重點,開展“政府采購效益年”活動,提高我市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水平。
一、細化政府采購預算編制,強化預算約束力和執行力。結合我市工作實際,按照《預算法》及相關制度政策要求,科學編制焦作市政府采購預算,加強政府融資資金、年中調整預算資金納入政府采購的管理,著力研究解決政府采購預算編制與執行的不協調,完善采購預算管理制度,增強預算執行力和約束力。
二、嚴格落實五項措施制度,規范政府采購行為。按照《政府采購法》及即將出臺的實施條例和我省制定的規章制度,結合我市實際,嚴格落實政府采購經辦人制度、代理機構日常考核動態管理制度、評審專家評議制度、采購人現場觀摩制度、周理論研討制度等五項措施制度,著力規范采購人采購行為、代理機構執行行為、采購管理人員準則行為,使我市政府采購逐步形成“規范化制度,標準化管理”的采購模式。
三、加快電子化政府采購工作進程,推動我市政府采購監督管理科學化。根據省廳電子化政府采購工作總體部署,按照《焦作市電子化政府采購系統推廣實施方案》(焦財采購【2010】15號)相關要求,繼續推進電子化進程,在全面推開市本級計劃申報和合同備案模塊的基礎上,探索協議供貨模塊的運行,并指導縣(市)區逐步跟進,實現政府采購的資源共享和優勢互補,以先進的電子化管理手段,提高我市政府采購監管水平。
四、加大對政府采購執行情況的檢查,建立依法采購的長效機制。按照有關制度辦法和上級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細化考核辦法,合理設置考核內容,量化考核指標,增強實際操作性,完善采購代理機構監督考核辦法,加強對協議供貨和定點采購供應商履約行為的監管。實現以考核促規范,以監管提水平,堵塞漏洞,提高效率,確保依法采購,公正廉潔,促進政府采購的規范發展。并以監督檢查為平臺,按照省廳統一安排部署,組織開展好“政府采購效益年”活動,進一步提升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水平,規范政府采購操作執行行為,提高政府采購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五、加強政府采購人員培訓,提高從業人員執業水平。加強對采購人、評審專家、代理機構從業人員的培訓工作,增強采購自覺性,規范評審程序和執行行為,提高政府采購執行力。同時,繼續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轉變工作作風,深入實際,調查研究,以求真務實的態度做好政府采購工作。
六、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支持我市經濟的發展。按照焦作市委市政府“十個百分百”工作要求,繼續服務好市委市政府全年重點項目和民生工程的配套采購工作。同時,進一步落實好自主創新產品首購、訂購,節能減排等政府采購政策,扶持本地自主創新企業發展,提高綠色采購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