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穩定糧食生產,促進農民增收,2011年繼續加大對種糧農民的直接補貼力度。
一是提高了補貼標準。農資綜合補貼標準畝均提高到78.39元,比上年66.72元每畝增加補貼11.67元,全省統一標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調整;糧食直補畝均標準19.89元,比上年19.8元畝均增加0.09元,我市農民兩項補貼合計增加收入11.76元/畝。
二是簡化了補貼程序。為加快補貼兌現進度,2011年糧食直補和農資綜合補貼資金從2月21日開始發放,繼續通過“一折通”方式兌現到農戶,全省兌現工作于3月5日基本結束。為簡化程序,提高效率,鄉鎮財政所不再向農戶發放補貼通知書,采取以村組為單位張貼補貼兌現通告的方式,及時告知廣大農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