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生產是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和保障。近年來,隨著各級政府重農抓糧和支農投入的不斷增加,我省糧食生產實現了連續七年增產,糧食保障能力不斷增強。當前,我省糧食生產面臨秋冬和早春連旱的困難和問題,全省旱情的持續發展,直接威脅著全省夏糧乃至全年糧食生產安全,保持糧食繼續增產面臨的挑戰十分艱巨。為充分發揮財政職能作用,奪取“十二五”開局之年夏糧豐收,增強糧食生產能力,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現就支持抗旱保春耕和促進糧食生產等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做好財政支持抗旱保春耕和促進糧食生產有關工作的重要意義
我省是全國第一糧食大省,小麥產量超過全國總產量的四分之一,承擔著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的重要職責。去年9月份以來,我省遭遇了嚴重的秋冬及早春連旱,目前旱情還在持續發展,抗旱形勢十分嚴峻。當前,我省小麥陸續進入返青期,小麥生產步入關鍵時期,全力支持抗旱保春耕和糧食生產,努力奪取夏糧豐收,對保障全省糧食穩定高產、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生活、促進中原經濟區建設平穩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級財政部門一定要站在講政治和講大局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部署上來,緊緊圍繞全國糧食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認真履行財政職責,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加強組織領導,細化工作方案,調整支出結構,積極籌措資金,加大工作力度,強化資金監督管理,按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原則,簡化程序,提前撥付資金,為抗旱澆麥提供強有力資金保障,全力做好支持抗旱保春耕和促進糧食生產有關工作。
二、及時撥付涉農資金,支持各地開展抗旱及春耕生產
各級財政部門要圍繞《河南省抗旱灌溉工程實施方案》要求,及時撥付資金,加快各類工程性措施實施進度,盡快落實各類非工程性措施,全力支持各地開展抗旱及春耕生產。
(一)工程性措施方面。加快推進2010年中央和省大型灌區續建配套和節水改造、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國家新增千億斤糧食規劃田間工程、新增農資綜合補貼、中低產田改造、現代農業、土地整理等項目建設,爭取在3月底前將其中的應急灌溉工程全部建成投入使用。提前開工建設2011年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農業綜合開發水利灌溉工程、現代農業等項目,力爭早開工、早建成、早受益。省財政近期將提前向有關市縣調度資金,為有關工程盡快實施創造條件。加快實施新增抗旱能力工程建設。引黃灌區清淤和水毀工程應急修復、河庫灌區水毀工程應急修復建設項目以及解決山丘區臨時性飲水困難建設項目要抓緊實施。省財政籌措落實的24920萬元即將陸續下達,市縣財政應籌措落實的6370萬元也要盡快落實到位。
(二)非工程性措施方面。省財政已累計下達抗旱資金3.12億元、抗旱澆麥補助經費1.69億元、抗旱機具購置補貼資金2億元、糧食直補和農資綜合補貼資金89.2億元。各級財政部門一定要管好用好這些資金,確保發揮應有效益。用于126個縣級抗旱服務隊的2.52億元抗旱設備購置補助資金,要按照中央要求盡快購置抗旱應急拉水車、打井洗井設備、移動灌溉設備、輸水軟管、簡易凈水設備等各類抗旱設備。要建立健全抗旱設備購置、驗收、入庫、保管、使用等管理制度,提高設備使用效率,及時發揮抗旱服務作用。省財政已下達的1.69億元抗旱澆麥補助資金,要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核準面積,張榜公示,發放補助時要實行登記備案、農戶簽字,確保補助資金及時足額兌現到農戶手中。省財政提前下達的2億元農機購置補貼資金,要優先安排補貼農民購置抗旱機具,要按照有關程序加快補貼兌付進度,調動農民購置抗旱機具的積極性,提高抗旱機械化程度和工作效率。對省財政已下撥的89.2億元糧食直補和農資綜合補貼資金,各市縣財政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提高工作效率,確保
(三)加大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投入,全面推開村級公益事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各級財政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投入力度,堅持連片推進,適當提高畝均建設標準,加快工程建設進度,完善建管機制,著力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增強抵御自然災害能力。全面推進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提高政府對農民籌資籌勞的獎補比例,鼓勵開展村內水渠、堰塘等小型水利設施項目建設。
三、認真落實自然災害生活救助政策,保障受災和困難群眾基本生產
各地要切實做好旱災災民生活救助工作,對受旱災影響較重地區,要及時安排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并及時轉撥中央和省財政已經下達的冬令春荒臨時生活困難救助資金,主要用于幫助各地解決冬春期間受災群眾口糧、飲水、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問題。各地在分配資金時要向旱災嚴重地區傾斜,確保專款專用。要適當提高農村低保和五保供養水平,要將各級財政安排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補助資金和五保供養補助資金及時發放給農村低保對象和五保供養對象,切實保障好他們的基本生活。
四、切實強化財政資金管理和監督,抓好資金的跟蹤問效
各級財政部門要及時足額安排預算,抓緊制定工作方案,加快資金撥付和項目建設進度,確保資金落實到位,切實保障抗旱救災和春耕生產需要。省財政在分配2011年中央獎勵我省的產糧大省獎勵資金時,將把各地抗旱保豐收的資金投入力度和工作成效作為一項重要因素,向投入力度大、夏糧保持穩產、增產的市縣傾斜。要繼續加強制度建設,規范操作程序,會同有關部門切實抓好項目管理和資金監管工作,堵塞管理漏洞,確保資金專款專用,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名義截留、挪用財政資金。直接補貼農民的資金,要采取公示制,利用“一卡(折)通”等方式,及時足額發放到農民手中。要建立健全財政資金跟蹤問效機制,密切跟蹤財政資金的使用情況和效益情況,不斷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建立抗旱應急灌溉措施財政投入統計旬報制度。從即日起,請各市將有關情況于每月2號、12號、22號上午10時前通過郵箱上報農業處(直管縣數據由所在地省轄市統計)。要認真履行財政監督檢查職責,充分發揮基層財政部門的監督作用,進一步加強對財政資金的監督檢查力度,對抗旱保春耕和促進糧食生產資金使用情況實行全程監督檢查。省財政廳將組織專門力量,對各地資金撥付使用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各市縣財政部門也要認真組織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違紀違規行為,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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