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局、教育局:
為貫徹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通知》(豫政〔2006〕22號)和《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有關政策的通知》(豫財辦教〔2007〕347號)精神,根據《河南省財政廳 河南省教育廳關于下達2010年春季學期免費教科書資金的通知》(豫財教【2010】14號),現核定下達你縣(市、區)2010年春季學期免費教科書資金 萬元,專項用于向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含縣鎮)免費提供國家和地方課程教科書。其中:中央資金 萬元,省級資金 萬元,列2010年“1100221教育轉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時調入“20502普通教育”相關項級支出科目(詳見附件)。
為進一步加強免費教科書資金管理,切實做好免費教科書發放工作,現就有關事項要求如下:
一、按照《河南省教育廳 河南省財政廳轉發〈教育部財政部關于全面實施農村義務教育教科書免費提供和做好部分教科書循環使用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教基〔2008〕87號)要求,從2009年春季學期起,國家規定課程的小學《科學》、《音樂》、《美術》(或《藝術》)、《信息技術》教材,初中《音樂》、《美術》(或《藝術》)、《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教材和省定地方課程的《書法藝術》、《綜合》教材進行循環使用。各地要按實際學生人數,足額配備循環使用教材,確保課前有書,人手一冊。
二、各地教育部門要嚴格按照教基〔2008〕87號文件要求,加強對循環使用教材的登記、發放、回收、統計、消毒、保管、更新等環節的管理,積極做好部分國家和地方課程教材循環使用工作。
三、2010年春季學期,免費教科書(含省定地方課程)仍由省教育廳、省財政廳按照“統一征訂、統一定價、統一采購、分散支付”的原則進行政府采購。免費教科書資金實行專戶管理、分賬核算、集中支付、封閉運行。各縣財政要將資金劃入縣級財政部門開設的資金專戶。免費教科書資金由縣級財政部門根據實際享受免費教科書學生數和實際發放免費教科書數量,按照免費教科書政府采購確定的結算價格據實結算,直接撥付免費教科書供應商的縣級機構。
四、省下達補助資金與實際結算資金之間的差額,由縣級財政部門清算,不足部分由縣級財政安排;結余資金全額用于集中采購能夠滿足教科書循環使用需要的存儲和消毒設備、集中采購并向學生免費提供與國家課程教科書相關的輔助學習資源(練習冊、外語磁帶等),不得用于訂購或采購教輔材料及其他物品。嚴禁“先收后返”和向學生收取教輔材料等任何費用。
附件:2010年春季學期免費教科書資金分配表
二〇一〇年二月一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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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春季學期免費教科書資金分配表 | |||
單位:萬元 | |||
市、縣名稱 |
免費教科書資金 | ||
合 計 |
國家課程 |
地方課程 | |
焦作市 |
1843.4 |
1740.3 |
103.1 |
云臺小學 |
2.5 |
2.3 |
0.2 |
解放區 |
29.9 |
28.2 |
1.7 |
中站區 |
18.3 |
17.2 |
1.1 |
馬村區 |
32.1 |
30.2 |
1.9 |
山陽區 |
25.8 |
24.3 |
1.5 |
高新區 |
19.7 |
18.6 |
1.1 |
修武縣 |
232.8 |
219.9 |
12.9 |
博愛縣 |
360.5 |
340.5 |
20.0 |
武陟縣 |
613.3 |
579.3 |
34.0 |
沁陽市 |
315.2 |
297.8 |
17.4 |
孟州市 |
193.3 |
182.0 |
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