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13家鄉鎮綜合文化站共獲得財政補助資金130萬元,主要用于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設備購置及基本業務設備購置。鄉鎮綜合文化站設備購置專項資金分別來自中央、省、市、縣四級財政,其中中央財政補助65萬,省財政補助13萬,市財政補助13萬元,縣級財政補助39萬。這些設備投入使用后,將大大改善這13家鄉鎮綜合文化服務站的服務水平,為群眾提供更多的文化娛樂活動項目,豐富群眾精神生活。
每個鄉鎮文化站按照10萬元標準配備基本設備,其中:5萬元用于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設備購置,5萬元用于基本業務設備購置;中央財政按配置標準負擔50%,地方負擔部分,按省政府有關規定,由省、市、縣按2:2:6比例分別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