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政府公物倉 資源整合共分享
焦作市財政局
按照財政部《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和《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35號令和36號令)以及《河南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省政府108號令)等制度規定,結合焦作實際情況,焦作市財政部門于今年8月份出臺了焦作市“政府公物倉”資產管理制度?!罢飩}”資產管理制度作為提高資產使用效率,節約財政支出,降低政府行政成本,建設節約型政府和深化公財政共改革的重要舉措,從實施以來,在我市得到了積極的應用和推廣。
一、“政府公物倉”的操作管理
1、加強宣傳。“政府公物倉”制度建立后,我們利用會議、培訓班、網絡媒體等形式對該項制度的重要意義進行宣傳報道。特別是在召開的2009年部門預算布置會上,對“政府公務倉”制度進行了專門講解,并對該項工作做了具體安排布置。
2、建立賬套。將“焦作市人民政府清產核資領導小組辦公室”作為一個會計核算單位,設立專門賬套作為“政府公物倉”會計賬套,用于集中購置資產專項資金的管理和資產登記、借用、調撥、處置等工作。做到資產有登記、領用有手續、核銷有制度。
3、專戶購置。與預算編制部門相結合,對于納入“政府公務倉”購置的資產,在批準資金計劃范圍內按照行政事業資產管理有關規定辦理政府采購手續。市財政國資資產管理部門將采購結果報市財政預算編制部門,市財政預算編制部門據此將采購資金下達到“公物倉”賬上,由財政資產管理部門通過集中支付方式與供應商辦理貨款結算。
4、集中保管。為安全保管好公物倉資產,市財政通過與有關單位協調,借用場地建立了專門辦公用品庫房和車庫,制定資產的出入庫制度,對實物資產進行集中保管。
5、統一調配。對需要調撥、借用、處置“政府公物倉”管理的資產,市財政統一調配并辦理資產相關手續。
二、取得的成效
自建立“政府公物倉”以來,市財政部門堅持“能不購置的盡量不購置,確需購置的盡量調劑”的原則,大大節約了行政開支,取得了明顯成效。
1、對臨時機構購置資產進行統一管理。如市委宣傳部開展的“三新大討論”活動成立臨時辦公機構,需購置計算機、復印機等資產。市財政部門積極與預算、政府采購、供應商以及單位之間協調,搞好服務,及時辦理資金撥付、資產借用等相關手續。這一做法,既滿足了單位辦公需要,也改變了過去財政配置資產的粗放管理模式,深化了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管理改革。
2、加強公務車輛管理,實行“交舊換新”機制。今年以來,我市行政事業單位購置公務用車實施“交舊換新”這一管理模式,并將其納入“政府公物倉”管理,改變了以往“只買新車,不交舊車”的不規范管理現象。通過開展此項工作,一是規范了車輛更新工作;二是通過調劑使用,緩解了部分單位公務車輛使用緊張的局面;三是公開處置舊車,實現了資產變現,增加了財政收入。截止
下一步,我市將通過開展編制資產購置預算工作,深入做好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工作,完善相關配套制度,進一步拓展“政府公物倉”職能,加強政府資源的整合共享,優化資源配置,提高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