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財政采取積極措施支持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
一是下達了焦作市《關于就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及有關問題的通知》,從資金安排、資金使用范圍、財政補助、預算管理、資金申請及支付管理、決算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并預撥2009年就業補助資金4690萬元。
二是撥付企業基本養老保險金1100萬元,確保8萬多名企業退休人員退休費、提高養老金待遇按時落實到位,按新標準發放取暖費2560萬元。
三是為城鄉困難群眾發放一次性生活補貼財政補助資金1841.9萬元,為14.7萬名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對象、享受國家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以及建國前農村老黨員和未享受離退休待遇的城鎮老黨員發放一次性生活補貼。
四是支持做好社會保障工作,預撥城鄉低保、冬春災民臨時生活救助、優撫安置等10340萬元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其中城市低保4139萬元、農村低保2016萬元、災民臨時生活救助316萬元、優撫安置3869萬元。在下撥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的同時,市財政結合地方財力,統籌安排,及時撥付,加強管理,確保各類社會保障對象相關待遇的落實,促進社會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