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立“政府公物倉”資產管理制度
適應創新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模式、建設節約型政府的要求,市財政局經過積極研究探索,結合我市實際,在全省率先建立了“政府公物倉”資產管理制度。“政府公物倉”是政府集中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公共資產的一種形象表述,實行專賬核算,集中管理。成立專門管理機構,主要負責管理經市級人民政府批準、財政資金安排的、主辦單位組織的全市性重大會議、大型活動、中心工作等申請購置的資產;上級部門組織的考核、檢查、驗收、評比等工作,由接待單位申請購置的資產;單位上繳的國有資產;政府罰沒物資;其他按規定不應歸單位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
“政府公物倉”制度的運行,有利于整合我市行政事業單位資源,實現公共資源共享,防止國有資產的閑置浪費,減少重復投資,提高財政運行效率和國有資產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