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2-13 15:14:21 閱讀(676)
2008年11月5日,國務院通過了修訂后的《營業稅暫行條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營業稅的最大調整是,將納稅地點由按勞務發生地原則確定調整為按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原則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