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2-13 15:02:48 閱讀(655)
安排專項資金8億元,要求縣(市)總體按1∶1比例籌措8億元,支持縣級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并逐年加大財政投入,吸引社會資金投入,爭取五年內使全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資本金規模達到10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