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國勝 程道文
提 綱
o 企業項目投融資的財務籌劃
o 企業項目投融資的會計處理
o 企業項目投融資的涉稅處理
一、企業項目投資的財務籌劃
o (一)投資規劃
o 1、投資可行性分析的靜態指標
--投資回收期
o 2、投資可行性分析的動態指標
--凈現值
1、投資回收期的計算和決策
投資回收期一般以年為單位,回收期越短,項目越有利。
當決策者重點關注項目風險和流動性時,可以采用這種方法,因為理論上,項目能夠越快回收,投資風險越小。
o (1)進行投資回收期的可行性分析,首先要合理預計“項目計算期”
o 項目計算期=建設期+運營期
o 其中:建設期為開始投入到建成投產,運營期一般為主要設備的使用壽命。
o (2)進行投資回收期的可行性分析,其次要科學分析該項目產生的每年“現金凈流量”(流入為正流出負,英文簡寫NCF),同時要時點化假設,即投入在期初、產出在期末
o 其中:運營期每年稅前NCF
=新增息稅前利潤+新增折舊攤銷額
(3)投資回收期
=∑NCF最接近原始投資的年數+(原始投資-∑NCF)/下一年的NCF
其中:原始投資=固定資產等建設投資+流動資金投資
(4)當投資回收期≤項目計算期/2,該投資基本具有可行性
2、凈現值的計算和決策
o (1)凈現值考慮資金的時間價值,是站在現在的投資時點謹慎地分析將來的可行性,所謂凈現值,就是把項目計算期每一年可能產生的凈現金流量、按照合理的折現率折算到現在的價值。
o (2)實務中的難點不是項目計算期的合理預計,也不是每年NCF的科學測算,而是折現率的確定。理論上,有的為資金成本、有的為市場利率、有的為投資人必要報酬率。竊以為,最符合企業實際的,應采用投資報酬率。
o 投資報酬率=項目投資的息稅前利潤/原始投資
o 這樣,折現率既包含了項目籌資的成本,也考慮了企業的合理利潤,同時與項目投資規模實現了有機結合
o (3)凈現值≥0時,該投資具有可行性
(二)籌資規劃
o 1、籌資規模
=項目總投資=項目原始投資+建設期資本化利息
2、籌資渠道=內部籌資+外部籌資
內部籌資又稱企業自有資金籌資,或留存收益籌資
3、外部籌資需要量
=∑項目投資新增固定資產+∑項目投資預計墊付流動資金+∑項目運營后隨銷售自然增長的流動資產-∑項目運營后隨銷售自然增長的流動負債-∑項目運營后預計新增留存收益
如果沒有內部籌資或不打算內部籌資,則另當別論
4、外部籌資方式
一是政府補助
二是負債籌資,包括借款、發行債券、融資租賃等
三是股權籌資,包括私募和公募
5、籌資成本,又稱資金成本,是企業籌集一定量資金實際支付的代價
1)政府補助幾乎沒有成本;
2)借款和發行債券的資金成本=允許稅前扣除的利率*(1-所得稅率),因為利息具有稅收擋板作用;
融資租賃的資金成本=允許稅前扣除的折舊率
3)股權籌資的成本最大,非上市公司要采用股利折現模型,上市公司一般采用必要收益率,即資本資產定價模型
6、籌資決策
o 項目籌資的綜合成本(加權平均)必須小于等于項目投資的內部收益率,如果綜合籌資成本大于項目的投資報酬率,該籌資不具備可行性,甚至企業將為暫時的風光付出沉重的后續代價
o 所以,“國十條”出臺后,響應積極的財政政策、爭取政府補助,是外部籌資的首選,次之是降息和取消額度限制后的銀行借款,股權籌資在當前的經濟環境下暫不可行
二、企業項目投融資的會計處理
o (一)固定資產投資的會計處理(一般納稅人)
1、外購單項固定資產(不含小轎車、摩托車和游艇)
借:固定資產/在建工程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2、外購若干設備組合生產線(以生產線為單獨計量的固定資產)
借:工程物資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借:在建工程
貸:工程物資等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o 3、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資產
1)預付工程款--借:預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2)結算工程價款--借:在建工程
貸:預付賬款/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代扣代繳營業稅
3)自行購買設備或物資(不含建造房屋建筑物的外購物資)--
借:工程物資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行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4)交施工方安裝設備--
借:在建工程
貸:工程物資
5)因故超期未申報認證或抵扣--
借:在建工程/工程物資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完工的會計處理略。
o 4、為固定資產的建造而發生的征地費、管理費、可行性研究費、臨時設施費、公證費、監理費以及符合資本化條件的借款利息、試生產發生的費用等,如果能夠確認直接歸屬某單項固定資產、則直接計入單項固定資產;如果應由所建造的固定資產共同負擔,則先計入“待攤支出”明細科目,然后分攤計入各項固定資產(如廠房與生產線)
o 5、購置并使用環保、節能節水和安全生產設備,按規定購置當年抵免的所得稅額,不需要進行會計處理;當年不夠抵免、需結轉以后5個年度抵免的部分,執行會計準則的企業--
o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
貸:所得稅費用
仍執行會計制度的企業,應付稅款法不進行核算;
納稅影響會計法--借:遞延稅款
貸:所得稅
二、企業項目投融資的會計處理
(二)企業取得財政補貼投資的會計處理
1、屬于投資補貼的--借:銀行存款
貸:遞延收益
項目竣工投產后,隨提取折舊的進度--
借:遞延收益
貸:營業外收入
擅自改變資金用途、被責令返還的--
借:遞延收益/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2、屬于已發生費用的補貼的--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支出
(三)企業取得銀行借款的會計處理
1)取得借款時--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借款/長期貸款
2)計提或支付利息時--
借:財務費用/在建工程/制造費用等
貸:應付利息/銀行存款
三、企業項目投融資的涉稅處理
(一)企業項目籌資的稅務處理
1、涉及稅種:企業所得稅、印花稅
2、現行稅法規定:
1)取得財政補貼--除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明確規定免交企業所得稅外,企業應將收到的財政性補貼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其他收入),計繳企業所得稅;
2)取得銀行借款--A、借款合同按萬分之零點五繳納印花稅;購銷合同萬分之三;B、購建固定資產和經過12個月以上時間才能達到預定可銷售狀態的存貨(如房地產),借款費用應資本化,即計入相關資產成本、不得直接扣除,以折舊方式分期分次扣除或在資產銷售時扣除;C、非金融企業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允許稅前扣除(但要按規定區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
(二)企業項目投資的稅務處理
1、涉及主要稅種:增值稅、企業所得稅以及印花稅等
2、稅法規定:
1)企業購進固定資產支付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不含房屋建筑物、小汽車等)可以按規定抵扣;
2)企業按照規定計算的固定資產折舊,可以稅前扣除--規定的范圍、規定的基數、規定的方法、規定的起點、規定的年限
3)企業在持有固定資產期間發生的改建支出,可以增加計稅基礎并適當延長折舊年限;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作為長期待攤費用,在預計尚可使用年限分期在稅前攤銷。
4)企業購買并使用的環保、節能節水和安全生產設備,可以按投資額的10%抵免應納稅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結轉以后5個年度抵扣。
5)納稅提醒:
一是企業取得的符合“國十條”的財政補貼,估計將后續發布免繳企業所得稅的補充規定;即使不予免征,企業仍可無代價地獲得75%的利得。
二是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最好直接以自己的名義向銀行借款,否則,若以企業集團的名義打捆舉債、然后子公司通過內部銀行等取得集團借款,將難以回避“資本弱化”的特別納稅調整。
三是一般納稅人購買設備進行固定資產投資,一定要索取銷售方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切忌沾小光、吃大虧。
四是委托建造固定資產的,一定要索取合法有效的稅務發票、該代扣代繳營業稅的不能疏忽,并及時辦理竣工結算手續,切忌長期以暫估價入賬。
五是項目投資完工后,不到迫不得已,慎用評估增值。
六是以財政補貼款項進行項目投資的,不得抵免應納稅額、切忌沒事找事;估計取得補貼免征企業所得稅、則不得稅前扣除相應的折舊,不免征的,則按5個規定扣除。
忠實建議:
“財務+會計+稅法”進行組合籌劃,不宜各行其是,三者是不可分割的!
衷心祝愿:
陽光總在風雨后,積極財政政策,助力您的燦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