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按照市有關規定,焦作市財政局預算評審中心對焦作市再生水綜合利用項目(一期)水廠改造及現狀管網連通工程-龍源路(普濟路-山陽路)施工圖預算進行審查,現將審查意見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況
本項目在龍源路(普濟路-山陽路)南側新建再生水管道,作為焦作市東西向的再生水輸水主干管,用于普濟河、龍源湖公園補給再生水,同時還用于城市雜用水及景觀環境用水,遠期可向西部城區輸送再生水。再生水主管道管徑為DN1000,全長4.7km,主管道位于龍源路南側綠廊及綜合管廊內。
資金來源:焦發改審批〔2024〕266號《焦作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焦作市再生水綜合利用項目(一期)初步設計的批復》,批復概算60696.20萬元,其中工程費用為50071.15萬元。資金來源為申請上級資金、銀行貸款和項目單位自籌。
二、審查依據
本工程根據焦作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提供的評審請示、承諾書、施工圖紙、工程預算書、資金證明、初步設計批復,結合現場勘驗情況,依據《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算規范》(GB50500-2013)、《河南省市政工程預算定額》(HA A1-31-2016)及相關政策進行審查。
人工費、機械人工費、管理費指數調整執行豫建消技〔2024〕15號文。主要材料價格參照《焦作標準造價信息》2024年第3期及市場調查的有關市場行情。稅金執行建辦標函〔2019〕193號文,增值稅率調為9%。
三、審查范圍及方法
本工程審查范圍:施工圖紙內的所有內容。
審查方法:通過收集資料、現場踏勘,依據施工圖紙,預算書,結合本工程的特點,對照圖紙逐項計算工程量,套用相關定額,執行相關政策文件。經與編制單位溝通核對,最終確定審核結果。
四、審查意見
本工程焦作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報預算金額為21,057,049.21元,經審查,該工程預算金額審定為15,087,816.79元,審減金額5,969,232.42元。
本工程下步工作須在審定的工程預算內進行,不得突破。如有設計變更等需增加投資預算,應嚴格執行焦政辦〔2021〕11號等相關文件按程序報批。
五、審減原因分析
1.工程量調整;
2.定額子目調整;
3.材料價格調整。
六、重要事項說明
本預算中包含暫列金額110萬元,請在下步工作中予以明示。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