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財政局、稅務局: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有關規定,按照《河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關于轉發<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豫財稅政〔2018〕29號)有關要求,經焦作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焦作市稅務局共同審核確認,現將2024年度具有免稅資格非營利組織名單通知如下:
1.焦作市醫院協會
2.焦作市保險行業協會
2024年-2028年,上述非營利組織當年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有關規定免稅條件的收入,免予征收企業所得稅。
焦作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焦作市稅務局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