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財政局、黨委組織部、鄉村振興局(中心),市直各有關單位,中央、省駐焦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各級黨委政府關于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要求,根據修訂后的《河南省駐村第一書記省級專項經費管理辦法》(豫財農綜〔2021〕21號)和《焦作市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焦財農〔2021〕6號)有關規定,為支持市派駐村第一書記繼續開展好駐村幫扶工作,進一步規范第一書記駐村專項經費管理,結合我市實際,現將修訂后的《焦作市市派駐村第一書記專項工作經費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各縣(市)區要參照本辦法制定本地資金管理具體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