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審計局:
貴局于2022年2月14日至6月30日對2021年度市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并出具了審計報告。市財政局高度重視審計發現的問題,召開專題會議安排部署整改工作,要求相關科室、單位逐個研究,認真整改。截至目前,77個問題已整改到位75個,尚未整改到位的2個問題已制定整改方案持續整改。現將具體情況報告如下:
一、財政預算編制管理方面
(一)市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7.82億元未落實到具體單位和項目。
已整改。焦作市財政局下發了《關于編制市級2023—2025年財政規劃及2023年部門預算的通知》(焦財預〔2022〕233號),規范部門支出預算編制,嚴格按照預算管理一體化改革要求,全面做實項目庫,將項目作為部門和單位預算管理的基本單元,預算支出以項目形式全部納入項目庫,并要求將項目資金細化到具體實施單位。
(二)市級政府性基金收入預算編制不科學,年中調整幅度過大。
已整改。一是充分考慮土地市場對土地收入的影響,嚴格根據年度土地供應計劃,積極穩妥編制土地收入預算;二是焦作市政府出臺了《關于調整完善市與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體制的通知》(焦政〔2022〕12號),進一步完善市區土地收益分成體制,激發城區土地出讓工作積極性,增加土地出讓收入,完成年初土地收入預算目標。
(三)8個縣(市、區)未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或編制不完整。
已整改。示范區、馬村區、修武縣、溫縣在2022年已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沁陽市、孟州市、解放區已要求各國有企業規范編制2023年及長期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同時,解放區出臺了《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實施方案》,博愛縣經縣人大常委會批準后,因資金量太少未進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制。
(四)超時限辦理部門預算追加或批復預算5.1億元。
已整改。市財政局提請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關于貫徹落實進一步勤儉節約過緊日子要求的通知》,進一步嚴控部門預算追加,明確了預算執行中一律不追加支出預算,部門因工作任務增加或調整需新增支出的,由其統籌部門既有預算解決,確需追加預算的要嚴格按程序報批。
(五)使用單位超收收入追加預算175.02萬元。
已整改。 從2021年決算情況看,市財政局已按照《預算法》規定,將超收收入補充預算穩定調解基金。
(六)上級資金1.74億元未分配或分配不及時。
已整改。一是焦作市財政局已建立定期統計上級資金機制,通過內部通報、定向溝通等方式,加強與有關部門對接,積極推進上級資金加快分配;二是印發了《焦作市財政局關于編制市級2023—2025年財政規劃及2023年部門預算的通知》(焦財預〔2022〕233號),要求年度預算執行中相關部門按照《預算法》要求和部門實際需求及時分配下達。截至目前,2021年度未分配資金均已分配下達或收回統籌管理,其中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淘汰工作省級補助資金,根據“超過兩年未分配的上級資金收回財政統籌管理”的規定,已作為存量資金收回統籌使用。
二、財政預算執行方面
(一)部分預算項目實施緩慢,執行效率低。
已整改。一是督促有關項目單位加快項目實施和資金撥付,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對執行進度緩慢的及時收回,避免資金沉淀;二是加強結余資金管理,對上級下達的轉移支付資金,只結轉一個年度,對結轉后仍未使用完畢的予以收回,且以后年度原則上不予安排,對本級財政撥款或非稅收入安排的資金年度內未支付完畢的不予結轉。截至目前,焦作市職業技術學校改善辦學條件項目已支付525.99萬元,支付率72.9%,剩余資金將按照項目進度及時撥付。
(二)市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執行率較低。
已整改。2022年2月在編制2022年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時,按照財政部關于“提高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調入一般公共預算的比例”的規定,將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累計結余資金5079萬元調入一般公共預算,切實提高了預算執行率。
(三)財政資金再次沉淀6807.69萬元。
已整改。市財政局提請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關于貫徹落實進一步勤儉節約過緊日子要求的通知》,嚴格落實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各項政策規定,對結轉超期資金、結余資金及時收回統籌用于急需領域。截至2022年6月底,焦作市退役軍人服務中心市民兵預備役訓練基地綜合訓練場建設一期項目1000萬元已支付完畢。
(四)市本級非稅收入3.19億元未及時入庫。
已整改。一是未及時入庫的非稅收入31862.22萬元已全部上繳國庫;二是加強非稅收入監管,加快非稅收入資金與執收單位相關信息的匹配,按規定時限將應上繳國庫單一賬戶的非稅收入資金足額繳庫,不斷提高非稅收入入庫效率。
(五)暫付款余額不降反增,加大財政運行風險。
已整改。一是焦作市政府出臺了《關于印發焦作市財政暫付款清理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焦政辦〔2022〕11號),建立并強化政府高位推動和“1+10+N”過程督導推進機制。召開全市財政暫付款清理消化視頻會議,各縣(市、區)作表態發言;二是市財政局黨組(擴大)會每周專題研究財政暫付款事項,通報進展情況,成立6個調研指導組,由副縣級領導帶隊,定期對接各縣(市、區)主要負責同志,健全完善“周通報、月排名、季考核”工作辦法;三是各級財政部門建立暫付款檔案,采取預算扣款、催收、存量消化等多種方式,積極清理消化暫付款;四是堅持先有預算后有支出,嚴控暫付款增量,化解和防范運行風險。截至目前,全市已清理消化22.35億元。
(六)財政部門新增對外借款金額較大,其中1.87億元逾期未收回,違規向非預算單位出借資金5805萬元(均逾期未收回)。
已整改。山陽區收回借款金額1823.82萬元,違規向企業借款1400萬元全部歸還。武陟已完成清理消化逾期財政對外借款7202萬元,溫縣已經消化暫付款51萬元,孟州對外借款項目資金300萬元列入2023年預算沖減支出。武陟、溫縣和孟州均已制定《財政暫付款清理行動實施方案》,分階段有序推進暫付款清理消化。
(七)應收未收土地出讓金6.75億元。
已整改。一是全部繳納欠款的地塊2宗,涉及金額0.57億元;二是下達催繳通知書的地塊5宗,涉及金額1.58億元;三是已申請強制執行的地塊9宗,涉及金額2.41億元;四是經市政府同意重新約定土地出讓金繳納期限并不再收取違約金的地塊3宗,涉及金額2.19億元。
(八)修武縣未撥付2021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資金383.26萬元。
已整改。修武縣已按規定撥付2021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資金383.26萬元。
(九)馬村區、修武縣降低標準發放村衛生室基本藥物制度補助資金,合計少發放125.76萬元。
已整改。馬村區、修武縣已按規定分別發放補助資金25.42萬元、100.38萬元。
(十)示范區挪用上級項目資金430萬元。
已整改。2021年9月、2022年6月已退回區財政國庫集中支付中心賬戶。
(十一)違規長期以租代征土地2650畝進行項目建設。
正在整改。2022年9月26日,中站區發函至市園林局,通報審計發現問題,推動問題整改。
三、部門“三公”經費等費用管理方面
(一)部分單位無預算、超預算列支“三公”經費和“三公”經費預算編制不準確。
已整改。一是從嚴預算編制審核,在2023年預算編制時,市財政局嚴格按照標準審核各項支出預算,嚴控不超標編制,確保三公經費只減不增。二是強化預算執行約束,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嚴格“三公”經費管理,對因公出國經費,考慮疫情防控形勢,暫緩指標審核;對會議費、培訓費,嚴控市外培訓,壓減會議培訓時間和人員規模。
四、上級轉移支付資金管理使用方面
(一)馬村區危房改造直達資金管理不規范。
已整改。一是110戶農房抗震改造補助資金資金187萬元已撥付到位;二是剩余180戶抗震改造任務已全部完成,正處于驗收階段,待驗收合格后及時撥付資金。
(二)武陟縣部分直達資金項目執行進度較慢。
已整改。截至2022年7月底,22項直達資金10394.14萬元,已支付14項5687.62萬元,收回財政統籌使用2項180.2萬元,其余4526.32萬元因項目尚未達到合同約定支付節點暫未支付。武陟縣財政局將持續做好直達資金管理,督促項目實施單位加快項目建設,按照進度及時撥付資金,不斷提高直達資金支付進度。
(三)虛假申報和使用上級補助資金。
已整改。一是焦作圖釘科技服務有限公司已于4月26日、29日將160萬元獎補資金原渠道退回。市、區兩級工信和財政部門已督導該公司嚴格按照省級、國家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的規范標準整改到位;二是溫縣農業農村局對農投公司負責人陳鵬提醒談話,對懷藥優勢特色產業集群項目負責人劉永康通報批評,將2022年非稅收入工作業務費15萬元調劑退回懷藥產業集群項目。
(四)山陽區項目建設決策失誤,造成上級專項資金購置設備閑置浪費。
已整改。2022年4月,山陽區環保局已與焦作市監測中心專家、藍飛公司共同對PM10、PM2.5自動分析儀等設備進行安裝調試,對相關數據、空氣質量進行監測,全面服務點位優化。
(五)市本級衛生健康領域建設項目進展緩慢,中央補助資金4710萬元閑置時間超6個月。
已整改。焦作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綜合能力提升項目已支付3851521.5元,余款將按工程進度支出。
(六)修武縣污染防治和節能減碳建設項目未實施,中央補助資金800萬元閑置時間超6個月。
已整改。目前項目已開工,暫未到支付節點。后續根據工程進展進行資金撥付。
五、政府債務資金及項目使用管理方面
(一)市本級政府債務未來幾年還款壓力較大。
已整改。一是嚴格落實專項債券還款計劃,確保債券項目收益順利收繳、歸集,用于還本付息,減輕財政還款壓力;二是加大對上級資金爭取力度尤其是再融資債券爭取,減輕財政還本壓力。截至2022年7月,市本級當年還本付息7.8億元,本金5.7億元,利息2.1億元,未出現違約風險。
(二)部分縣區債務率較高。
已整改。一是制定了風險問題臺賬和應對預案;二是加強債務風險監控,對主要債務率指標逐月測算,督促縣(市、區)加強財政收支管理,提高總額財力,降低債務率;三是對風險較高的山陽區、解放區和中站區印發了風險提示函,督促其采取措施降低債務風險;四是建立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責任考核機制,代擬《焦作市政府債務管理目標任務責任書》并印發給各縣(市、區),要求切實防范和化解政府債務風險。
(三)部分項目進展緩慢,未如期實施完成,涉及政府債券資金19.01億元。
1.市本級2個項目進展緩慢,涉及債券資金1666.67萬元。
已整改。2個項目均為道路建設工程,目前已進行渣土清運和拆遷工作,計劃完工時間為2022年11月30日,將按照項目工程進度及時撥付債券資金。
2.博愛縣3個項目未開工建設或剛進場施工,涉及債券資金4.5億元。
已整改。截至目前,博愛縣已支付專項債券資金9112.28萬元。一是博愛縣北部山區水系一期工程項目已于2022年4月24日、25日支付中國安能集團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預付工程款8500萬元;二是博愛縣月山水庫除險加固項目,支付設計費、工程款612.28萬元;三是博愛縣婦幼保健院整體遷建項目,正在籌備招標,確定施工單位后將加快推進,盡快形成實物工作量。
3.孟州市6個項目未開工建設或進展緩慢,涉及債券資金3.77億元。
已整改。孟州市路燈改造及智慧照明系統項目,2022年6月30日新支付鄭州森源150萬元;孟州市產業集聚區自來水廠項目,河南豫創聯勝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中標,已簽訂合同;孟州市產業集聚區智能管理綜合服務系統項目10月12日開標;孟州市新一中跨季節儲能型土壤源熱泵項目,2022年8月2日新支付江蘇海河新能源200萬元;孟州市產業集聚區電子產業園及配套設施項目和孟州市城市集中供熱項目正在加緊實施。孟州市政府為加快專項債項目推進,建立了專項債券項目推進聯系會議制度,每月至少召開2次專題推進會,督促項目單位加快施工進度。
4.沁陽市4個項目未開工建設或進展緩慢,涉及債券資金8.28億元。
(1)已整改。一是沁陽市的4個項目已全部開工,其中,沁陽市南水北調引水管線和沁南供水管線工程已支出2972萬元,沁陽市城鄉一體化垃圾綜合治理項目已支出453萬元,沁陽市產業集聚區沁南園區科技孵化園(一期)建設項目,已支出2423萬元,沁陽市集中供熱熱網工程已支出36萬元;二是沁陽市出臺了《關于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的意見》,督導項目單位按時完成項目建設,根據項目建設進度及時撥付剩余工程款。
5.武陟縣10個項目進展緩慢,涉及債券資金1.72億元。
已整改。武陟縣一是已按照建設進度支付專項債券資金1.04億元;二是繼續完善專項債項目工程推進和資金支出清單化管理制度,定期召開專項債項目推進會,研究解決項目建設和資金支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確保專項債券資金支出及時高效。
6.解放區中小學教育信息化2.0提升工程項目進展緩慢,涉及債券資金5690萬元。
已整改。該項目已于6月底完成驗收,解放區已制定資金支出計劃,將按照進度及時撥付相關資金。
(四)挪用政府債券資金20.32億元。
1.沁陽市挪用政府專項債券資金8.28億元。
已整改。沁陽市于2022年8月10日出臺了《關于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的意見》,要求合理安排債券項目,切實加強政府債券資金使用監管,加快債券項目建設和資金使用進度,保障債券資金使用效益,確實無法使用的及時申請調整用途。同時,要增加各項收入,盡快將挪用資金回補到位。
2.孟州市挪用政府專項債券資金2.08億元。
已整改。孟州市一是責成財政局研究制定債券資金使用制度,強化資金監管,避免再次發生類似問題;二是督促項目主管單位、代建單位加快施工進度,及時辦理已完工工程資金報賬手續,形成實物工作量,做好相應賬務處理;三是盤點梳理投資公司國有資產,通過處置資產收益、提高股權分紅收益和特許經營權經營收入等方式,及時支付工程款。
3.博愛縣挪用專項債券資金1.4億元。
已整改。審計期間,博愛縣已將挪用資金撥回博愛縣建筑安裝公司,審計報告中已對整改情況作出表述。
4.修武縣挪用政府債券資金35726.45萬元,導致到期項目無法支付。
已整改。修武縣已將挪用的政府債券資金回補到期項目1117萬元并形成支出,下步措施:一是嚴格按照“過緊日子”要求,壓減“三公”經費及非急需非剛性支出,騰出資金優先用于地方政府債券項目支付,盡最大努力提高地方政府債券支付率;二是通過加快閑置國有資產處置和已收儲土地掛牌出讓等方式,多渠道籌措資金,保障債券項目資金支付。
5.武陟縣挪用政府專項債券資金4.98億元。
已整改。截至目前,武陟縣已支付債券資金2.22億元。該縣按照《焦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建立專項債券使用管理三項制度的通知》(焦政辦〔2022〕41號)精神,制定了專項債券使用管理工作機制,建立專項債券項目建設和資金支出月調度制度,明確職責分工,加大項目推進力度,按照時間節點要求,加快工程建設進度,保證工程建設高效優質、資金安全有效使用。同時,該縣財政部門加快資料審核和現場查勘,依據合同等手續,一旦具備支付條件,及時協調確保債券資金支付到位。
六、民生政策落實和民生資金管理使用方面
(一)職業技能培訓補貼資金管理使用方面。
1.武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作人員失職,造成培訓機構套取財政補貼資金45.8萬元。
已整改。一是武陟縣人社局已將45.8萬元培訓補貼資金收回上繳縣財政;二是已免去李昌偉行政職務,并報武陟縣紀委監委派駐單位紀檢監察組,給予其相應黨紀處分;三是根據干部管理權限,已將袁培霞違規違紀問題線索移交武陟縣紀委監委進行調查處理。
2.武陟縣就業服務中心依托武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管理就業培訓謀取利益153.31萬元。
已整改。武陟縣已責成縣人社局按照相關規定厘清職業培訓主管部門與培訓機構的責任,責成縣人社局黨組作出書面檢查。
3.沁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挪用就業培訓專項資金3.64萬元對村兩委及支書進行培訓。
已整改。一是審計期間,沁陽市已停止撥付該項資金,3.64萬元并未形成支出,不存在收回挪用資金;二是沁陽市政府責成人社局將52名村兩委及支書從就業補助名單中剔除,停止對該類就業培訓的補助;三是沁陽市政府責成人社局加強就業培訓人員篩查,確保按規定開展就業培訓。
(二)惠民惠農補貼資金“一卡通”政策落實方面。
1.焦作市和4個縣(市、區)未完整公布補貼清單。
已整改。焦作市、沁陽市、孟州市、武陟縣、修武縣已按照要求,將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補助、天然商品林停伐管護等補貼政策公布在“河南省政務網平臺”,全市已完整公布惠民惠農補貼清單。
2.沁陽市林業服務中心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工作推動緩慢,導致75.13萬元補償資金未及時發放到農戶。
已整改。審計期間,該項補助資金已發放到位,審計報告中已對整改情況作出表述。
(三)耕地地力補貼發放管理方面。
1.沁陽市太行街道辦事處水南關村支部侵占實際承租人耕地地力補貼53.7萬元。
已整改。一是沁陽市太行街道水南關村已將耕地地力補貼資金退回財政部門;二是沁陽市政府責成相關單位依法依紀處理相關責任人,并加強耕地地力補貼等涉農資金的發放審核工作,確保依法發放到戶到人。
2.溫縣國營農場東分場場長賈某剛利用虛假承包合同,侵占實際承租人耕地地力補貼35113.5元。
已整改。一是審計期間,賈某剛已將其違規領取資金全額退回縣財政局;二是溫縣國營農場已給予賈某剛行政記大過和留職查看處分,并對其作出2000元的經濟處罰。
3.溫縣黃莊鎮西林肇村七排組長職某慶侵占耕地地力補貼5327.53元。
已整改。一是溫縣政府責令職國慶退回領取的地力補貼資金5327.53元;二是對分包該村的黨政班子成員、包村干部,以及職國慶個人進行談話提醒;三是對西林肇村全鎮通報批評。
4.武陟縣何某星利用河灘土地違規領取耕地地力補貼17.65萬元。
已整改。一是2022年7月28日,何某星已將違規領取的17.65萬元耕地地力補貼款上繳縣財政;二是武陟縣政府責成農業農村局、財政局和各鄉鎮(街道)進一步加強對耕地地力補貼的申報、審核和資金撥付管理,堅決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三是問題線索已移交縣紀委監委調查處理。
5.武陟縣嘉應觀鄉楊莊村集體、小董鄉賈村村集體違規領取耕地地力補貼8468.74元。
已整改。一是2022年7月26日、27日,兩個村集體已將違規領取的946.75元、7521.99元耕地地力補貼款分別上繳縣財政;二是武陟縣政府責成縣農業農村局、財政局和各鄉鎮(街道)進一步加強對耕地地力補貼的申報、審核和資金撥付管理,堅決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三是已將相關問題線索移交縣紀委監委調查處理。
6.沁陽市毋某波違規享受已被征用耕地地力補貼4.06萬元。
已整改。審計期間,毋某波已將違規領取的耕地地力補貼全部退回財政部門,審計報告中已對整改情況作出表述。
7.武陟縣村組干部違規代領取耕地地力補貼7531.28元。
已整改。經核實,代領人均為代自己親屬或常年在外務工人員,以及耕地面積較少人員領取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后轉給村民本人,不存在惡意套取侵占村民補貼資金行為。武陟縣政府已責成縣農業農村局、財政局、大封鎮政府加強耕地地力補貼的申報和資金撥付審核工作,加大惠農惠民政策的教育、宣傳、監管檢查和公示力度,堅決杜絕違規代領各類支農惠農補貼資金問題。
(四)違規向不符合條件人員發放民生補貼資金。
1.違規發放49戶109人低保補貼34.04萬元。
已整改。對49戶109名城鄉低保對象重新進行審定,已全部停發低保待遇。審計部門認定涉及違規資金34.04萬元,其中已對15戶57人追繳資金16.9055萬元。其余34戶52人屬于低收入群體,追繳資金存在致貧返貧風險或其他問題,其余17.1349萬元不予追繳。
2.違規發放33名學生教育補貼資助資金3.34萬元。
已整改。截止2022年4月16日,違規發放的33名學生教育補貼資助資金3.34萬元已全部追繳回國庫。
3.違規發放3名優撫對象撫恤金8770元。
已整改。審計期間,已追回2名優撫對象多領取的600元撫恤金。鑒于李習全年齡較大、家庭生活困難等多種因素,多領取8170元撫恤金,不予追繳。
4.違規發放11人殘疾人補貼2520元。
已整改。已追繳資金2340元,剩余180元正在追繳中。
5.違規發放2人農村特困補貼10512元。
已整改。2022年4月停發2人特困供養待遇,追繳違規享受的農村特困補貼10512元。
6.違規發放2名已死亡人員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3240元。
已整改。已追回違規發放的3240元資金,并對王封街道辦事處、丁香社區相關工作人員進行批評教育。
七、特大洪澇災害災后重建資金管理使用方面
(一)部分災后恢復重建項目地方配套資金不到位,涉及資金6449萬元。
已整改。11個災后恢復重建項目地方配套資金已通過編入2022年預算、盤活存量資金進行落實,根據工程建設進度已支付1762萬元,剩余配套資金將嚴格按照項目進展情況和合同約定及時撥付資金。
(二)部分災后恢復重建項目進展緩慢,導致中央、省補助資金長期閑置。
已整改。一是示范區項目已完成河道開挖、河底護砌、片石護坡、植草磚、懷玉路箱涵等工程,中央、省補助資金450萬元已撥付到位,按照項目進度及時支付剩余資金;二是馬村區已支付設計費、建立費、工程款343.95萬元;三是武陟縣X039王園公路西營西沁河橋災后恢復重建項目主體已完工,支付工程款372.9萬元,剩余資金待項目竣工驗收后及時支付到位;四是博愛縣人民醫院內科樓災后修繕項目,已累計支付341.88萬元,占合同金額的82.09%,剩余工程款待決算手續完成后將立即支付;五是山陽區公共服務設施災后恢復重建項目已支付工程款64.67萬元,占合同金額的70%;六是解放區X068艾閆線災后恢復重建項目,已支付315萬元,占合同金額的71.36%;七是中站區已支付工程款608.52萬元,占合同金額的94.64%。
(三)部分災后重建項目未經批準擅自縮減投資規模。
已整改。一是2022年7月28日,山陽區制定了《山陽區災后恢復重建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管理制度》(山住建字〔2022〕50號),從立項管理、項目實施、項目招標投標、合同簽訂、資金管理等五個方面加強管理,嚴禁未經批準擅自變更建設內容和建設規模,如需調整按照程序報原審批機關審批。二是解放區政府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有關規定,開展項目上報和實施,要求不得擅自增加建設內容、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或改變設計方案,項目變動需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要求,向有關部門進行上報,待變更批復后再實施。
(四)馬村區、示范區、修武縣將部分不符合“唯一住房”條件的農戶納入災后恢復重建戶補助范圍,涉及補助資金49.58萬元。
已整改。在后續的發放過程中,將認真核實相關資料,加強政策學習,確保補貼農戶為實際居住用房并為受災區域內“唯一住房”。
(五)馬村區、修武縣將未達到“嚴重損壞”或“一般損壞”標準的部分居民住房納入“因災倒損”住房補助范圍,涉及發放補助資金29.51萬元。
1.修武縣將未達到“嚴重損壞”標準的部分居民住房納入“因災倒損”住房補助范圍,涉及補助資金26.4萬元。
已整改。初次鑒定時,洪水未退,加上8.20,9.20的強降水,導致房屋嚴重損壞,后經河南固正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再次鑒定,6 戶的鑒定級別為D級,現已將材料里存放的A級或B級鑒定報告取出。
2.馬村區、修武縣將未達到“一般損壞”標準的部分居民住房納入“因災倒損”住房補助范圍,涉及補助資金31101.6元。
已整改。馬村區重新組織第三方檢測機構完善了鑒定報告,今后工作中,將嚴格審核把關,確保資金發放安全合規。修武縣請河南固正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再次鑒定,18 戶的鑒定級別均達到C級,現已將材料里存放的A級或B級鑒定報告取出。
(六)部分縣(區)倒房重建資金發放標準不一致。
已整改。馬村區、修武縣和示范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合理確定戶均不超過5萬元的標準予以發放,并認真組織學習了國家有關規定和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5部門關于印發《河南省村民住房災后恢復重建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建村〔2021〕238號)文件。
(七)示范區未對納入補貼范圍的“因災倒損”住房出具鑒定報告。
已整改。已委托房屋鑒定專業機構,對示范區所有需鑒定的房屋進行了安全鑒定。審計期間未出具的137份報告,已經由第三方機構出具正式鑒定報告。最終鑒定結果為,符合原址新建68戶,維修加固69戶。
(八)示范區202萬元“因災倒損居民住房恢復重建補助資金”改變用途。
已整改。在所有因災倒損居民住房恢復災后重建資金足額保障的前提下,經示范區管委會同意后,將結余的202萬元的資金統籌用于“因災損毀河道清淤和復堤工程”“災后農村安全飲水修復工程”項目。
(九)示范區因災倒損住房恢復重建補助資金滯留各鄉鎮辦事處,未及時發放給受災群眾,涉及資金約72.4萬元。
正在整改。審計期間待發放的72.4萬元資金中實際已兌付至受災群眾44.8萬元。剩余27.6萬元正在核對農戶的倒房重建工程量,待核對結束后,根據認定的公示結果發放。
(十)修武縣對部分應拆除重建的“因災倒損”居民住房進行維修,且維修標準低,存在安全隱患。
已整改。經核實,該14戶房屋有明顯裂縫,修繕即可,后經河南固正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再次鑒家,鑒定結果為C級,一戶一檔材料里未及時更新鑒定報告。目前,14戶已修繕完成,修繕后鑒定為B級,具備入住條件,不存在安全隱患。
(十一)修武縣部分因災倒損住房檔案中受損房屋照片相同。
已整改。修武縣由于水災之后工作量巨大,村里招募一些返鄉大學生志愿者進行材料整理,由于業務不清晰,流程不熟練,導致部分戶照片重復出現。目前,已將重復照片取出,并以問題整改為抓手,督促工作人員進一步規范工作流程,著力提高檔案資料質量,健全完善審核機制,嚴格把關,高標準做好鄉鎮基層工作。
(十二) 修武縣五里源鄉東板橋村災后危房改造項目送審金額與審定金額相差過大,且部分改造項目鑒定報告與改造協議面積不一致。
已整改。修武縣已要求河南固正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再次鑒定,出具的最新鑒定報告上的建筑面積與實際面積保持一致,并將送審金額進行修改完善。
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方面
(一)采購程序不規范。
已整改。一是要求市市場監管局嚴格按照政府采購程序辦理具體業務;二是開展政府采購業務培訓,組織相關人員認真學習《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等政府采購方面的法律、法規,確保今后的政府采購工作規范、合理。
(二)縣級政府未建立健全國有資產共享共用機制。
已整改。市財政于9月26日下發通知,要求孟州、中站、溫縣和沁陽加快建立資產共享公用機制。
(三)未按合同約定收取或留取質保金。
已整改。市疾控中心4月25日收到中諾安職環(河南)科技有限公司質保金139540元,收到河南都寧醫療設備有限公司質保金39000元。以上質保金合計178540元已即時入賬。
(四)賬務處理及固定資產管理不規范。
1.部分單位賬務處理不規范。
已整改。市應急局2022年5月對購買救災物資賬務進行核銷55.77萬元,2022年7月將沁陽疫情隔離點物資丟失賠償款0.78萬元退回國庫,賬務處理全部完結。
2.部分縣區固定資產管理不規范。
已整改。博愛縣衛健委召開了黨組委員會,建立固定資產臺賬。并向縣政府請示,將固定資產調撥到使用的醫療單位。固定資產已與2022年5月調撥到各使用單位。
(五)會計憑證附件不完整。
已整改。審計期間,博愛縣衛健委已補充完善相關會計憑證。并對存在問題積極整改,舉一反三,規范固定資產臺賬,合理統籌使用防疫物資,充分發揮財政資金效益。
(六)項目建設未履行招投標及項目變更等建設手續。
已整改。市住建局承擔的應急集中隔離場所項目建設,不適宜采用公開招投標方式進行,依據招投標法有關規定,采用直接委托施工的方式建設,確保了項目如期完工,滿足了焦作市疫情防控需要。市住建局已認真學習招投標法和政府采購程序執行,杜絕此類情況再次發生。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