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學指引下,在市委、市政府正確領導下,全市財政法治宣傳教育第七個五年規劃(2016—2020年)順利實施完成,取得顯著成效。為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進財政法治建設,根據《中共焦作市委 焦作市人民政府轉發<市委宣傳部、市司法局關于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的通知》(焦發〔2021〕20號)和《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河南省財政法治宣傳教育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的通知》(豫財法〔2021〕10號)精神,結合我市財政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以習近平法治思想引領全民普法工作
習近平法治思想是順應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時代要求應運而生的重大理論創新成果,是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中國化最新成果,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是引領財政法治宣傳教育在新時代實現更大發展的思想旗幟。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按照全面依法治國新要求,緊緊圍繞市十二次黨代會確定的目標任務,深入開展財政法治宣傳教育,持續提升財政干部法治素養,提高財政普法的針對性、實效性和廣泛性,為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和推動財政事業可持續發展,為錨定“兩個確保”,再造發展優勢,奮力譜寫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焦作新篇章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主要目標。到2025年,廣大財政干部的法治意識和依法行政能力顯著提高,公民對財政法律法規的知曉度、認同度和法治實踐的參與度顯著增強。財政領域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環境顯著改善。制度完備、實施精準、評價科學、責任落實的財政法治宣傳教育工作體系基本形成。
(三)工作原則。堅持黨的全面領導。把黨的領導貫徹到財政普法全過程各方面,始終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導向,以群眾喜聞樂見、易于接受的方式宣傳財政法律制度,依法保障人民權益,分享公共財政建設成果。堅持服務大局。緊緊圍繞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與財政中心工作開展普法,加快推進依法行政依法理財,為全面實施“十四五”規劃營造良好財政法治環境。堅持立足財政工作實際。堅持將財政普法貫穿財政工作全過程,針對不同領域和對象分類實施、精準發力,針對普法工作中的問題對癥施策、著力解決,切實增強財政普法的針對性實效性。
二、明確財政普法重點內容
(一)突出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把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財政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務,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義、豐富內涵、精神實質和實踐要求,要把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領導集中學法的學習重點內容,作為廣大財政干部學習的重點課程。推動習近平法治思想在財政領域貫徹落實,運用各類媒體平臺和宣傳渠道開展立體化宣傳,發揮好各縣(市)區財政普法陣地作用,加大習近平法治思想宣傳解讀力度。
(二)突出學習宣傳憲法。堅持深入持久開展憲法宣傳教育活動,闡釋好新時代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的內涵和意義,加強憲法教育,弘揚憲法精神,堅定憲法自信,樹立憲法權威。推動憲法全面有效實施,維護國家法治統一,加強憲法實施和實踐宣傳,讓憲法法律深入財政工作、走入人民群眾。全面落實憲法宣誓制度,組織開展國家憲法日、憲法宣傳周活動。
(三)深入學習宣傳黨內法規。以黨章、準則、條例等為重點,深入學習宣傳黨內法規,注重黨內法規宣傳同國家法律宣傳的銜接協調。突出學習宣傳黨章,教育引導廣大財政黨員干部以黨章為根本遵循,尊崇黨章、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把黨內法規納入財政黨員干部學習教育的重要內容,促進黨內法規學習宣傳常態化、制度化。
(四)突出學習宣傳民法典。廣泛開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闡釋好民法典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特質,闡釋好民法典關于民事活動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等基本原則,闡釋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規定新概念新精神。重點學習民法典在調整規范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體之間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的規定,深刻認識民法典對行政執法、“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指導意義,推動廣大財政干部做學習、遵守、維護民法典的表率,提高運用民法典維護人民權益、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能力和水平。
(五)深入學習宣傳財稅法律法規。適應財稅體制改革的需要,深入學習宣傳預算法及其實施條例、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資產評估法、企業國有資產法、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預算績效管理、政府債務管理等財政法律制度。適應加強財會監督的需要,大力宣傳會計法、注冊會計師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財政法律制度,不斷提升財政干部的法治意識和法治素養,引導社會公眾更加熟悉、理解和支持財政工作。
(六)深入學習宣傳與高質量發展和社會治理現代化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適應統籌發展和國家安全需要,大力宣傳總體國家安全觀和國家安全法、網絡安全法等法律法規。適應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建設需要,大力宣傳有關平等保護、公平競爭、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知識產權保護、科技成果轉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規。適應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設需要,大力宣傳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行政訴訟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法律法規。
三、持續提升全民財政法治素養
(一)加強財政部門領導干部學法用法。重點抓好“關鍵少數”,健全完善領導干部學法用法、法治講座和法律知識培訓等制度,提高財政部門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應對風險的能力。落實領導干部應知應會法律法規清單制度,明確領導干部履職應當學習掌握的法律法規和黨內法規。深入推行重大財政決策程序制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合法性審核制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制度。
(二)健全財政干部學法用法制度。健全完善財政干部日常學法制度,把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情況作為考察財政干部的重要內容,引導廣大財政干部牢固樹立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權由法定、權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觀念。引導廣大財政干部積極參與法治宣傳教育活動,認真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尤其是與履行財政職能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加強財政干部法治培訓,把法治教育納入干部教育培訓年度計劃。加大對財政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力度,推動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三)加強相關行業從業人員學法用法和對社會公眾的財政法治宣傳教育力度。面向行政事業單位、企業財務會計人員,以及社會審計、資產評估、政府采購等行業從業人員,大力宣傳財政、稅收、財務、會計、資產評估、政府采購等財政法律制度,不斷提升相關行業從業人員的法治意識,樹立誠信守法、依法管理、依法從業的自覺性和主動性。根據財稅體制改革發展需要,針對各類群體開展有針對性的財政法治宣傳教育活動,提升社會公眾對財稅法律法規的認同感和遵從度,提高社會公眾的財政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
四、著力提高財政普法針對性實效性
(一)把普法融入財政法治工作全過程。在相關政策文件制定過程中,要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加強與社會公眾的溝通,增強社會公眾對政策的理解和認知。在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時,加強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裁決等相關法律法規的普法宣傳。在提供法律服務、調處矛盾糾紛、參與涉法涉訴信訪案件處理時,引導教育當事人依法維權、表達訴求。
(二)全面落實普法責任制。強化“誰執法誰普法”“誰管理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落實普法責任清單制度,建立健全普法工作領導機制,明確工作機構、普法任務和工作要求,落實普法責任。
(三)積極推進財政法治文化建設。結合財政工作實際,推進財政法治文化建設,積極組織創作和推廣財政法治文化產品,利用國家憲法日、重大紀念日、民族傳統節日等契機集中開展財政法治文化宣傳活動。結合財政改革發展史講好財政法治故事,強化規則意識,倡導契約精神,傳承紅色法治基因,為深化財政法治建設創造良好文化環境。
(四)創新財政普法方式方法。堅持以群眾視角和語言開展精準普法,鼓勵財政干部和社會公眾創作財政普法產品,推動財政普法資源信息共享。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釋法。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和國家工作人員旁聽庭審制度,開展經常性以案釋法活動,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引導、規范、預防與教育功能。進一步完善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制度,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在財政普法中的積極作用。
五、加強組織實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縣(市)區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財政普法工作,科學制定規劃,認真組織落實,加強日常指導,定期聽取匯報,及時研究解決財政普法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主要負責人要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要自覺接受同級黨委、人大、政府對財政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領導和監督,加強與上級財政部門和同級司法機關的聯系。
(二)完善工作機制。健全和完善財政法治宣傳教育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各縣(市)區財政法制工作機構作為財政法治宣傳教育的辦事機構,負責制定普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認真組織實施。強化“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壓實普法責任。健全財政普法考核評價制度,認真開展中期評估和總結驗收,加強評估結果運用,交流推廣財政普法工作的好經驗、好做法,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示范和帶動作用。
(三)加強工作保障。強化各縣(市)區財政對普法規劃實施的保障作用,把財政普法工作經費列入預算,鼓勵引導社會資金參與支持財政普法工作。要加強法治宣傳教育隊伍建設,強化理想信念教育和業務培訓,努力打造高素質的財政普法工作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