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召開了全市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發放工作會議,傳達了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工作會議精神,轉發了《河南省農業農村廳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對我市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發放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
為應對農資價格上漲對實際種糧農民增支的影響,穩定種糧農民收入,保護農民種糧積極性,釋放支持糧食生產的積極信號,省財政廳近日下達我市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資金3591萬元,用于對實際種糧農民發放一次性補貼,彌補今年年初以來農資成本上漲帶來的增支影響。
會議要求,在補貼發放工作中要嚴格執行“七不準”,即不準由村組干部代領代發存款折(卡),不準借機向農民收取任何費用,不準用補貼款抵扣任何收費和債務,不準隨意降低補貼標準,不準截留、擠占和挪用補貼資金,不準違規向享受補貼對象以外的個人或集體支付補貼資金,不準拖延補貼資金兌付時間。對于騙取、套取、擠占、挪用或違規發放等行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會議強調,各縣(市)區要提升政治站位,高度重視,迅速行動,周密安排,細化工作,采取“一卡(折)通”直接發放補貼或協商減少地租等方式,確保7月中旬將一次性補貼發放到實際種糧農民手中,確保不誤農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