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縣(市)區財政局、民族宗教事務局:
為貫徹落實中央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精神,根據《河南省財政廳 河南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關于下達2021年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少數民族發展任務)的通知》(豫財農綜〔2021〕12號),現下達2021年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少數民族發展任務)198萬元(詳見附件)。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中央資金指標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類“1100231 貧困地區轉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5 扶貧”對應的項級科目;省級資金指標收入列“1100202 均衡性轉移支付”科目,支出列“21305 扶貧”對應的項級科目。政府預算支出經濟分類科目根據具體支出用途列支。
二、銜接資金各項任務要將產業發展作為支持重點,2021年用于支持產業發展的銜接資金占比不得低于60%,且不得低于2020年用于產業發展的資金占比。
三、請切實管好用好銜接資金,落實績效管理要求,加快資金撥付進度,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各級銜接資金同步導入原財政扶貧資金動態監控平臺。按時做好資金決算工作。資金使用管理過程中的經驗、問題和建議請及時反饋。
附件:2021年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少數民族發展任務)分配表
焦作市財政局 焦作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2021年6月9日
附件
2021年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少數民族發展任務)分配表
縣(市)區 |
中央資金 |
省級資金 |
總計 |
沁陽市 |
57.6 |
29.4 |
87 |
博愛縣 |
39.7 |
20.3 |
60 |
武陟縣 |
33.7 |
17.3 |
51 |
合計 |
131 |
67 |
1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