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財政局關于提前下達2021年
部分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
用于城市棚戶區改造的通知
解放區財政局:
根據《河南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2021年部分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用于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戶區改造的通知》(豫財綜〔2020〕55號)精神,現下達你區2021年中央財政城鎮棚戶區改造補助資金81萬元,并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為進一步加快轉移支付預算執行進度,提高地方預算編制完整性,現提前下達你區2021年部分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附件1),項目代碼Z135080000028,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1100258“住房保障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科目。
二、該項資金待2021年預算年度開始后,按規定程序撥付使用,專項用于城市棚戶區改造。具體使用范圍按照財綜〔2019〕31號文件規定執行。
三、在接到預計數后請按規定做好預算編制、資金安排等相關工作。該項資金使用時,按用途填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2210103“棚戶區改造”科目。
四、請嚴格按照《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等要求,加強績效目標管理,業務主管部門應根據本級財政部門審核通過的項目績效目標清單,編制區域績效目標(附件2)報同級財政部門確認,同時做好績效運行監控和績效評價,確保財政資金安全有效。
五、業務主管部門應于資金下達30日內,按程序將經同級財政部門確認后的區域績效目標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應于15日內將審核后的區域績效目標匯總報財政局備案。
附件:1.提前下達2021年部分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分配表
2.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用于城市棚戶區改造區域績效目標申報表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