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財政廳《河南省財政廳關于開展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的通知》要求,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采集人員
(一)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
(二)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包括:
1.出納;
2.稽核;
3.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凈資產)的核算;
4.收入、費用(支出)的核算;
5.財務成果(政府預算執行結果)的核算;
6.財務會計報告(決算報告)編制;
7.會計監督;
8.會計機構內會計檔案管理;
9.其他會計工作。
擔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總會計師(財務總監)的人員,屬于會計人員。
二、采集原則
會計人員信息采集按以下原則進行:
(一)在職的會計人員按工作單位所屬地在市區(包括市直、五區)、縣(市)進行采集;
(二) 不在職但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會計人員按實際居住地在市區(包括市直、五區)、縣(市)進行采集;
(三)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且有工作經歷的全日制在校生按學校所在地在市區(包括市直、五區)、縣(市)進行采集;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無工作經歷的全日制在校生待工作后再進行采集。
根據有關規定,全日制在校生勤工助學或實習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經歷。
三、采集時間
(一)集中采集階段為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新增會計人員應及時進行信息采集。
(三)個人信息發生變化的,請隨時進行更新。
四、采集程序
信息采集工作由會計人員自行選擇登陸河南省會計管理服務平臺(http://www.hncz.gov.cn/kj/)、或河南政務服務網(http://www.hnzwfw.gov.cn/)等方式在線注冊填報信息并上傳相關材料,提交到市、縣(市)財政部門審核確認。
五、其他要求
會計人員信息采集是會計人員管理的基礎性工作,事關會計人員切身利益,是開展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會計系列高級職稱評審、高端會計人才選拔和培訓及會計人員誠信檔案等相關業務的重要抓手。會計人員及時進行信息采集,確保信息真實、準確、有效。
聯系電話:3121204、8866630、8866631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