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撥土地開發整理項目支出工作程序
一、流程圖
二、流程說明
1、省財政廳以指標文件下達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算指標。
2、財政局綜合科會同國土部門,按照各縣(市)區基本農田面積、灌溉水澆地面積、凈增耕地量和省政府確定的土地管理重點工作完成量等因素進行分配,下達到縣(市)。
3、國土局填寫財政專戶資金(基金)執行審批表。
4、財政局綜合科依據省廳下達預算指標文件,對項目招標合同、項目預算和施工單位請款資料及施工合同進行審核,并提出審核意見。
5、審核意見報主管局長審批。
6、領導審批后,將財政專戶資金(基金)執行審批表和單位填寫的財政直接支付申請書報財政局國庫科撥付資金。
土地有償使用收入征收使用工作程序
一、流程圖
二、流程說明
1、財政局綜合科根據市國土局(或各分局)填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繳款通知書”和“焦作市國有土地資金繳款單”,按照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等資料,收取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租金、登記費、管理費等土地有償使用收入。
2、財政局綜合科依據銀行進帳單,分別開具“河南省財政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專用票據”、“河南省土地收入專用(土地收益租金專用)票據”、“河南省行政事業性收費基金專用票據”。
3、財政局國庫科根據“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繳款通知書”、“焦作市國有土地資金繳款單”和銀行入帳單登記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收入財政專戶。
4、財政局綜合科填寫“焦作市財政局土地專戶資金出帳通知單”,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分科目計算應上繳省級土地出讓總價款的3%部分,以及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中提取的用于農業土地開發、國有土地收益基金、城鎮連租住房保障等各項資金,報經主管領導審批后,轉財政局國庫科。
5、國有土地出讓收入上繳財政后,國土部門根據補償協議等依據填制“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出申請表”,申請支付征地補償、土地開發等支出。
6、財政局綜合科依據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收購合同、補償協議等資料對補償性、開發性等費用進行審核,提出審核意見。單位資料不齊全的,將資料補齊;審核不合格的退回單位。
7、財政局綜合科將審核意見報財政局主管領導審批。
8、經主管領導批準后,財政預算編制局下達預算指標。
9、財政局國庫科根據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出申請表,將資金直接支付被征地單位或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