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程圖
單位申請 資料歸檔
二、流程說明
1、單位申請:預算單位根據財政部門批復的直接支付用款計劃和資金實際支付需要,填寫《財政資金直接支付申請書》報財政預算執行局監督審核科。
2、審核:財政預算執行局監督審核科對《財政資金直接支付申請書》進行合規性審核。審核支付申請主要包括印鑒核對,負責人、經辦人簽字是否完整準確,使用資金是否符合預算編制要求,支付方式是否按照批復的用款計劃進行。拒付退回的支付申請要求理由充分并及時通知到預算單位相關人員。專戶資金出賬、退稅等業務按照財政資金監督委要求審核。
3、辦理支付:財政預算執行局支付科對預算單位提交的財政直接支付申請審核無誤后,開具《財政資金支付憑證》,送代理銀行。
4、劃撥資金:代理銀行根據財政預算執行局支付科開具《財政資金支付憑證》辦理資金劃撥手續,通過財政部門零余額賬戶當天將資金劃撥到收款人或用款單位賬戶。
5、資金清算:代理銀行填制《XX銀行直接支付申請劃款憑證》,財政預算執行局支付科填制的《財政XX匯總清算通知單》、《財政直接支付匯總清算明細表》核對一致后,在當日規定時間內送交人民銀行國庫或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代理銀行,人民銀行國庫或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代理銀行核對無誤后,與財政部門零余額賬戶進行清算。
6、會計核算:代理銀行辦理完資金支付后,將加蓋銀行轉訖印章的《財政資金支付憑證》有關聯次退回財政預算執行局會計科,財政預算執行局會計科根據《財政資金支付憑證》回單和相關資料進行會計核算。
7、資料歸檔:資金支付手續辦理完畢后,財政預算執行局會計科將《財政資金支付憑證》等相關資料整理后歸檔。